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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聯合國(U N )氣候峰會于美國東部時間23日在紐約聯合國總部舉行,125個成員國的國家元首、政府首腦或高級官員參會。聯合國負責政策規劃的助理秘書長羅伯特·奧爾表示,峰會將在結束時發布主席總結,對當天各方的行動宣言加以總結。會議將致力為清除未來談判中的政治障礙做出貢獻、注入動力。
作為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峰會以來的首次氣候峰會,盡管此次會議期間不會進行任何正式的談判,但這是2015年巴黎氣候大會前最為重要的一次會議。2015年聯合國將在巴黎舉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大會,屆時可能擬定2020年以后新的全球減排協議,決定未來幾十年的國際氣候政策走向。
世界銀行22日發表聲明,呼吁各國支持碳排放定價以應對氣候變化挑戰。推動碳排放定價是聯合國氣候峰會的重要議題。聲明說,目前已有73個國家政府、11個地區政府及1000多個公司和投資者支持碳排放定價,這些國家和地區的碳排放量占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54%。世行表示,中國、俄羅斯、歐盟等國家和地區以及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加拿大魁北克省和日本東京市都表示支持碳排放定價。
面對日益惡化的氣候形勢《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相關談判是各國協商應對氣候變化的主要機制。2009年,聯合國舉行的哥本哈根氣候大會,提出了到本世紀末把溫度升幅控制在與工業革命前相比2攝氏度以內的目標。要達到這一目標,也就意味著到2050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應比2010年低40%至70%。
在當前的經濟技術條件下,溫室氣體排放與經濟發展密切相關。這些減排量應該如何分配,所需資金又應如何分擔,都成為談判中存在的分歧。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對“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的理解有所不同。一些發達國家認為所有國家都要承擔相同的減排義務,而對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技術轉讓和環保能力建設等關注很少,這一點受到發展中國家反對。
今年6月,在德國波恩進行的氣候談判中,各方圍繞一份新的氣候協議進行了商討,但在新協議的要素構成以及各國為應對氣候變化所作貢獻的內容方面存有不少分歧。發展中國家要求,新協議應平衡反映減緩、適應、資金、技術轉讓、能力建設等要素,各方貢獻也應該包括這些內容;部分發達國家卻把“貢獻”片面理解為減排,極力淡化其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支持、技術轉讓等責任。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執行秘書克里斯蒂娜·菲格雷斯說,解決氣候變化的方法與能源生產和基礎設施建設密切相關。有報告稱,今后15年,全球在基礎設施方面需投資19萬億美元。她說,我們必須將其投入完全不同的、支持新經濟、利用清潔能源、低碳或無碳的基礎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