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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江蘇公布第三季度違法案件
??????? 相關企業已被停產并罰款
本報記者閆艷南京報道江蘇省環保廳近日向媒體公布了第三季度多起環境違法案件,以推進環境執法信息公開。
據了解,今年第二季度以來,江蘇省環保廳組織對群眾舉報、媒體反映和專項執法檢查發現的環境違法案件進行調查處理,目前公布的環境違法案件涉及廢氣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超標排放、未批先建等問題。
3家企業碼頭項目存在環境問題
據了解,江蘇遠錦濱江港港務有限公司件雜散貨泊位工程、南京大件起重運輸集團有限公司銅井港區二期重件碼頭工程和中儲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濱江物流中心大件公司件雜通用泊位工程3個碼頭項目配套建設,在水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的情況下,主體工程分別于2013年、2009年和2012年擅自投入使用,造成碼頭初期雨水、機修廢水、生活污水直排環境,未按環評批復要求經收集預處理后接入污水處理廠處理。
為此,江蘇省環保廳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3個碼頭項目停止使用,并分別處以罰款43萬元、45萬元和42萬元。
3家企業廢氣超標排放
宜興靈谷熱電有限公司3臺鍋爐中的1號爐脫硫設施未運行,未安裝在線監控設施。1號爐煙氣排放口二氧化硫濃度為2759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808毫克/立方米,分別超標12.8倍、7.1倍;2號爐煙氣排放口二氧化硫3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502毫克/立方米,超標4倍。
新沂市陽光熱電有限公司脫硫設施運行不正常。脫硫設施加堿量不足,3號爐脫硫設施漏水嚴重,4臺鍋爐均未安裝自動監控設施。3個露天煤場和兩個露天渣場無“三防”措施,道路積灰較重。廢氣超標排放,二氧化硫為1302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為632毫克/立方米,分別超標5.5倍、5.3倍。
蘇州惠龍熱電有限公司煙氣排放口二氧化硫濃度為226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為651毫克/立方米,分別超標10.3倍、5.5倍。調閱在線監控系統數據發現,在線監控二氧化硫歷史數據經常超標,2014年7~8月脫硫系統大部分時間停運,在線監控數據為零。
目前,江蘇省環保廳已分別對靈谷熱電有限公司、陽光熱電有限公司、惠龍熱電有限公司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處以罰款15萬元,并追繳超標排污費等處罰。
多家企業存在未批先建等問題
同興塑料未經環保審批擅自建設5條造粒生產線和兩條清洗線并投入生產,清洗水沉淀池向旁側河道排水,經采樣監測,外排水COD1360mg/L、總磷22.1mg/L,分別超標12.6倍和43.2倍。和平塑料兩條造粒生產線2010年4月通過張家港市環保局審批,2010年生產至今,未通過環保竣工驗收;1條清洗線未經環保審批擅自建成并投入生產。宏業塑料未經環保審批擅自建設兩條造粒生產線和兩條清洗線并投入生產。
江蘇劍牌農化股份有限公司濱海分公司于7月12日從山西祁縣成鑫商貿有限公司非法購買消耗臭氧層物質—溴甲烷6.82噸,并已使用3.85噸。宿遷市凱爾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6000噸五氟乙烷生產線擴建項目未經環保驗收,2013年1月起擅自投入生產,無配額許可擅自生產、銷售R22產品453噸。江蘇谷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批建不符,環?!叭瑫r”執行不到位,固體廢物管理不規范。
對此,蘇州、張家港市環保局已對上述企業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并實施關停、罰款等處罰。濱海縣環保局對劍牌農化非法購買尚未使用的溴甲烷實施查封,并對劍牌農化非法購買溴甲烷的環境違法行為立案調查,并對其環境違法行為處以55.6萬元罰款。宿遷市環保局已對凱爾氟新材料和谷硅能源兩家公司處以不同程度的罰款,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