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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認為有數萬億投資空間的海綿城市第二批試點的申報工作正在進行。據悉,住建部門正在進行第二批“海綿城市”國家試點的篩選,申報城市在經過初選入圍和競爭性評審之后即可評為試點。目前,據不完全統計,已有青島、湛江等多個城市遞交材料申報2016年“海綿城市”國家試點。與此同時,超過20個省市發布推進海綿城市的相關規劃,并啟動超過數千個項目。
對此,業內人士指出,由于有專項資金的支持,地方政府申請試點的熱情高漲,甚至規劃了巨額的投資計劃,但應警惕重建設、輕管理,重投入、輕運營的做法。
規劃 多地密集出臺建設方案
近日,山東省發布將啟動海綿城市省級試點建設,濰坊、泰安、臨沂、聊城、濱州五市,以及青州、曲阜、莒縣等三縣入圍試點。據悉,山東省財政將籌集資金2億元,確保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區25%以上的面積實現海綿城市改造。
山東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在資金使用上,鼓勵試點市縣根據實施方案,統籌發揮自然生態功能和人工干預功能,實施源頭減排、過程控制、系統治理,加快推進海綿型示范道路、公園、單位和小區的創建工作,盡快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海綿城市示范區,切實提高城市排水、防澇、防洪和防災減災能力,最大程度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山西省也于近日下發《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全面推動山西省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意見》指出2016年底前,太原市、山西科技創新城要率先開工建設海綿城市示范項目,各設市城市完成海綿城市建設規劃編制工作。到2017年,城市建成區1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
海南省也下發《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三亞市作為國家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全面總結試點經驗,向全省推廣。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
陜西省日前出臺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實施的意見,提出綜合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將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并對此提出日程表,即到2020年,陜西全省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需達到目標要求;到2030年,全省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要達目標。此外,陜西省還將在全省選擇2至3個城市開展海綿城市建設省級試點。
對此,業內人士指出,在我國經濟放緩的背景下,投資的作用愈加顯著,但由于多個行業產能嚴重過剩,因此,海綿城市成為地方政府的“香餑餑”,認為可以帶來大量資金涌入。
住建部部長陳政高此前就坦言,面對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建設海綿城市是重要的投資方向。據估算,海綿城市建設投資約為每平方公里1億元至1.5億元,這是一個巨大的投資空間。據悉,試點城市能夠得到中央財政給予的專項資金補助,三年建設期內,直轄市每年5億元,省會城市每年4億元,其他城市每年3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對于海綿城市,住建部要求自2016年4月起,各地需在每月5日前填報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包的建設進展情況,同時,該記錄表將作為申請海綿城市試點、專項建設基金及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優惠貸款的基本條件。第二批申報城市資格條件需試點區域增加一定比例的老城區。
動態 投資千億積極上項目
近月來,全國各地海綿城市規劃建設如火如荼。眾多城市將海綿城市作為2016年投資的重中之重。濟南市把建設海綿城市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據悉濟南共安排43個大項、137個子項,總投資79.26億元,通過2至3年完成試點區域海綿城市建設任務。
福建泉州今年初步擬實施宜居環境建設項目794個,總投資2365億元,年度計劃投資417億元。湖南岳陽所有的市政和房建項目都納入政府管控范圍,將按海綿城市要求嚴格進行規劃、設計和施工建設,從現在開始的三年內擬投入40億元,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湖北武漢也指出,計劃到2017年,完成389個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總投資155.16億元。
同時,廣東湛江指出未來將投資約46億元,實施147項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其中按片區整體打包實施PPP項目約28.52億元,占總投資的62%。四川成都方面,2016年計劃投資260億元,共計130個項目,包括環城生態區海綿綜合體工程、海綿型城市水生態工程、海綿型綠地工程、海綿型小區建設工程、海綿型道路工程。
南寧方面,2016年一期城建計劃安排海綿建設項目共75項,續建、新建項目(含示范區外4個項目)53項,前期項目(含示范區外1個項目)22項,年度項目總投資49.2億元。遂寧市今年已明確12個項目包實施任務,計劃年度投資總額將超27億元。
據不完全統計,2016年,武漢、濟南、成都、池州、遂寧、湛江等近20個城市總投資達2671億元,總項目量達到2052個。
警惕 盲目跟風投資不可取
業內人士指出,海綿城市應該尊重科學,不應過分夸大或貶低綠色雨水基礎設施的作用,不能一味地不看地質條件盲目投資。
北京建筑大學環境與能源工程學院院長李俊奇認為,海綿城市的建設不能“一刀切”,過分地夸大或者貶低綠色雨水基礎設施的作用。“綠色雨水基礎設施能夠減少徑流總量、減輕徑流污染、美化環境,這是無可爭議的。但是遇到大暴雨,若沒有管渠系統的快速排放,城市還是會面臨內澇的問題,因此在海綿城市建設時需要將綠色雨水基礎設施和灰色雨水基礎設施(傳統的雨水排放模式,以管渠、水池、泵站等為主)有機結合在一起。”
李俊奇強調,海綿城市需要因地制宜建設。“我國地域遼闊,水文地質、水資源、水環境等情況差別巨大。比如南方的一些地區土質是黏土,雨水下滲率很低,下凹式綠地的設計與其他土壤滲透性強的地方就有差別,需要在地下鋪設收集管,及時將過量雨水導出。”
同時,江蘇省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高級工程師陳凌表示,應避免重建設、輕管理,重投入、輕運營的做法。一方面,海綿城市建設效果是否可持續發揮,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后續管理維護,如河道及調蓄池的保潔清淤,影響開發設施的定期清理和檢查等等,都需要人員和費用。
另一方面,目前很多試點城市的海綿城市建設項目較多,已有的資金和政策難以有效支撐后續運營管理。雖然國家鼓勵采用PPP模式解決建設資金不足的難題,但是在實際運作過程中,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的可經營性差,如綠地、廣場、道路改造等項目不能直接產生運營收入,企業對參與海綿城市建設的預期收益不樂觀,沒有積極性,相關項目特別是老舊城區海綿體改造項目吸引投資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