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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日前,湖南省發布2015年環境保護工作年度報告。報告顯示,2015年湖南省水、氣、土三大環境質量都有所提升。全年,湖南省通過加強環境執法力度,開展重點工程、增設監測站點等措施,使得環境質量明顯提升。
一、全省環境保護基本情況
排污主體情況據相關統計,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共有企業510442戶,同比增長12.93%(企業登記數大幅增長的原因主要是商事登記制度改革。)2015年新登記企業108738戶,同比增長10.77%。全省各類企業主體是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單位。國家環保重點廢水監控企業132家、重點廢氣監控企業110家,分別比上年減少94家、29家(數量減少的原因:一是部分企業已永久性關閉或無法恢復生產;二是通過新建或升級污染治理設施使得企業實際排污量低于最低限值;三是因企業名稱相同重復統計被刪除。)重點污水處理廠監控企業134家、涉重金屬監控企業413家,分別比上年增加1家、17家(涉重企業數量增加原因:按照國控重點企業新增原則,將新建成通過驗收并有事實重金屬排污的企業納入國控名單。);重點監控規?;笄蒺B殖場(小區)8家,較上年減少10家。全省機動車保有量1035萬輛,增長8.7%,其中汽車515萬輛,摩托車520萬輛。共有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單位142家,較上年增加20家;醫療廢物處置中心13家,較上年增加1家。持有輻射安全許可證單位2544家,較上年減少1家。另外,城鄉各類建設施工、城鄉居民家庭餐飲、農業化肥農藥使用、礦山開發等都對環境質量及生態造成影響。
環境監管主體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行政區域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2015年,中共湖南省委和省人民政府印發《湖南省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和《湖南省重大環境問題(事件)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省環保廳、省發改委等34個部門的環境保護工作責任及問責辦法作出了明確規定;市、縣黨委政府制定出臺相應的實施方案和細則。全省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加強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的責任得到明確,意識進一步增強,齊抓共管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省、市(州)、縣(市、區)及各類管理區、開發區所屬的環境保護行政管理機構、監察執法機構、環境監測機構保持穩定,機構數量、人員編制及基本職能無重大變化,工作重心進一步向加強監管執法和環境質量監測轉移。鄉鎮環保機構得到充實和加強,采取單設或綜合設置環保機構的鄉鎮個數達到883個,較上年增加41個。省環保廳內設機構及直屬單位情況無重大變化,根據省編辦重新核定的“三定方案”作了以下調整:增加了“負責指導建立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保護責任制”、“負責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提出生態環境保護補償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生態系列創建工作”等職責;加強了“組織、協調、督查全省環境信訪工作”、“負責指導全省環保產業發展工作”等職責;省環境監察總隊更名為省環境保護廳環境監察局,不再保留省環境監察總隊直屬支隊。
全省現有水質常規監測斷面427個,其中省控及其以上斷面109個(含國控斷面39個),市控及其以下斷面318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監測斷面146個,其中市州飲用水水源地監測斷面30個,縣級城鎮在用飲用水水源地監測斷面116個;水質自動監測站38個,其中省控及其以上站點29個(含國控9個),市控站點9個;監測斷面和監測因子基本保持穩定。全省現有大氣常規監測點位180個,其中國控點位78個,國控點位全部形成大氣環境質量新標準(GB3095-2012)規定的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和一氧化碳等6項污染物監測能力;全省市州、縣(市、區)所在城市(鎮)形成大氣環境質量新標準規定的6項污染物監測能力,另有1個南岳環境空氣質量國控背景值監測點,1個長沙溫室氣體國控監測點,1個張家界農村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國控監測點。全省現有城市區域環境噪聲監測點位1963個,較上年減少60個,城市道路交通噪聲監測點位885個,較上年增加19個,城市功能區噪聲監測點位147個,較上年增加4個(噪聲監測點位數據變化主要是因為懷化市按國家新規范對監測點位進行了調整完善。);現有土壤環境質量試點監測點位210個,無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