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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2015年吉林省主要湖泊(水庫)水質情況圖
圖32015年吉林省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狀況圖
圖42015年吉林省空氣中二氧化硫年均濃度圖
圖52015年吉林省空氣中氮氧化物年均濃度圖
圖62015年吉林省空氣中一氧化碳95百分位濃度圖
圖72015年吉林省空氣中臭氧8小時90百分位濃度圖
圖82015年吉林省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圖
圖92015年吉林省空氣中細顆粒物年均濃度圖
圖102015年吉林省城市區域環境噪聲統計圖
圖112015年吉林省城市道路交通噪聲統計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有關規定,現將吉林省2015年環境狀況公報如下:
2015年,全省環境質量狀況總體保持穩定。全省20個主要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穩定達標,主要湖泊(水庫)水質狀況良好,主要江河水環境質量保持穩定。全省9個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環境空氣中主要污染物年均濃度除顆粒物外均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城市區域聲環境質量和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保持穩定。全省輻射環境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值范圍之內。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總體良好。全省實行總量控制的四種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均有所下降。一、環境質量狀況
(一)水環境質量狀況
1.主要江河水環境質量狀況
2015年,全省20條江河共統計國、省控監測斷面75個,74個監測斷面參加了評價。Ⅰ~Ⅲ類水質監測斷面45個,占斷面總數的60.8%,其中,Ⅰ~Ⅱ類水質監測斷面21個,占斷面總數的28.4%,Ⅲ類水質監測斷面24個,占斷面總數的32.4%;Ⅳ類水質監測斷面15個,占斷面總數的20.3%;Ⅴ類水質監測斷面4個,占斷面總數的5.4%;劣Ⅴ類水質監測斷面10個,占斷面總數的13.5%。詳見圖1。
松花江干流15個監測斷面中,白山大橋、白旗、松花江村等12個斷面為Ⅲ類及以上水質,水質狀況良好;鎮江口、寧江和西大嘴子斷面為Ⅳ類水質。
圖們江干流5個監測斷面中,崇善斷面為Ⅲ類水質,水質狀況良好;圖們、河東和圈河斷面為Ⅳ類水質;南坪斷面為劣Ⅴ類水質。
鴨綠江干流8個監測斷面均為Ⅱ類水質,水質狀況優。
遼河干流9個監測斷面中,遼河源斷面為Ⅱ類水質,水質狀況優;攔河閘、四雙大橋、西遼河大橋和王奔橋4個斷面為Ⅳ類水質,均能達到水質控制目標要求;城子上和周家河口斷面為Ⅴ類水質,達到水質目標控制要求;氣象站和河清斷面為劣Ⅴ類水質。
我省松花江水系與黑龍江省交界的3個監測斷面中,由松原市入黑龍江省前的松花江干流松林斷面、由敦化市入黑龍江省前的牡丹江大山斷面、由舒蘭市入黑龍江省前的細鱗河肖家船口斷面都為Ⅲ類水質,水質狀況良好。達到國家考核要求。
我省遼河水系與外省交界的4個監測斷面中,由雙遼市入遼寧省前的東遼河干流四雙大橋斷面為Ⅳ類水質,屬于輕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標為生化需氧量、氨氮和高錳酸鹽指數;由梨樹縣入遼寧省前的招蘇臺河六家子斷面為Ⅴ類水質,屬于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標為氨氮;由四平市入遼寧省前的條子河林家斷面為劣Ⅴ水質,屬于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標為氨氮、總磷和生化需氧量。由雙遼市入內蒙古自治區前的西遼河王奔橋斷面為Ⅳ類水質,屬于輕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標為氟化物、化學需氧量和生化需氧量。
鴨綠江水系由通化市入遼寧省前的渾江干流民主斷面為Ⅲ類水質,水質狀況良好。
2.主要湖泊(水庫)水環境質量狀況
2015年,全省12個主要湖泊(水庫)水質狀況良好。松花湖水庫、海龍水庫和曲家營水庫為Ⅱ類水質,水質狀況優;石頭口門水庫、新立城水庫、紅石水庫、二龍山水庫、下三臺水庫、山門水庫、月亮湖水庫、楊木水庫和五道水庫等9個水庫均為Ⅲ類水質,水質狀況良好。詳見圖2。
3.主要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狀況
2015年,全省主要城市的20個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狀況良好。其中,地表水源地17個,地下水源地3個(*)。Ⅰ類水質的水源地1個,Ⅱ類水質的水源地7個,Ⅲ類水質的水源地12個。詳見圖3。
(二)環境空氣質量狀況
2015年,吉林省9個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全部按《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開展監測和評價。
2015年,吉林省9個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優良級天數比例在64.0%-86.3%之間,全省平均73.7%。
2015年,全省9個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氣中二氧化硫年均濃度在18-39微克/立方米之間,全省平均27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濃度在19-45微克/立方米之間,全省平均31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在55-107微克/立方米之間,全省平均88微克/立方米;細顆粒物年均濃度在37-66微克/立方米之間,全省平均55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95百分位濃度在1.1-2.7毫克/立方米之間,全省平均1.9毫克/立方米;臭氧8小時90百分位濃度在117-159微克/立方米之間,全省平均136微克/立方米。詳見圖4-圖9。
在所有超標天數中,以PM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最高,為76.8%;其次是O3,為14.9%;再次是PM,為8.6%。
2015年,全省各城市降水pH年均值為6.53,呈中性。酸性降水主要集中在圖們市和琿春市。
(三)城市聲環境質量狀況
1.城市區域聲環境質量狀況
2015年,全省9個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區域環境噪聲等效聲級分布范圍在51.0~56.3dB(A)之間,平均值為54.0dB(A),比上年下降0.2dB(A)。按照《聲環境質量評價方法技術規定》中城市區域環境噪聲等級劃分的技術規定評價:2015年5個城市晝間區域聲環境質量“較好”,分別是吉林市、四平市、遼源市、白城市和延吉市,占監測城市的55.6%;4個城市區域聲環境質量屬于“一般”,分別是長春市、通化市、白山市和松原市,占監測城市的44.4%。詳見圖10。
2.城市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狀況
2015年,全省9個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道路交通噪聲平均等效聲級范圍在58.9~69.7dB(A)之間,平均值為67.3dB(A),比上年上升0.1dB(A)。按照《聲環境質量評價方法技術規定》中城市道路交通噪聲等級劃分的技術規定評價:全省2015年5個城市晝間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好”,分別是四平市、遼源市、通化市、松原市和白城市,占監測城市的55.6%;4個城市晝間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較好”,分別是長春市、吉林市、白山市和延吉市占監測城市的44.4%。詳見圖11。
3.城市功能區聲環境質量狀況
2015年度,吉林省9個城市各類功能區共監測110個測點。
晝間平均達標率城市療養區、居住區、混合區、工業區、交通干線兩側區域和鐵路干線兩側區域分別為75.0%、79.6%、88.0%、95.7%、92.7%和87.5%。
夜間平均達標率城市療養區、居住區、混合區、工業區、交通干線兩側區域和鐵路干線兩側區域分別為50.0%、59.3%、67.6%、82.6%、28.1%和17.5%。
(四)生態環境質量狀況
吉林省2014年,生態環境狀況指數(EI值)等級為“良”,全省生態環境質量空間分布特征明顯。
全省9個市、州中,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的生態環境狀況等級為“優”,生態環境狀況指數(EI值)最高;白山市、吉林市、遼源市和通化市等4個城市的生態環境狀況等級為“良”;松原市、四平市、白城市和長春市等4個城市的生態環境狀況等級為“一般”。詳見圖12。
(五)輻射環境質量狀況
2015年度,全省輻射環境質量總體狀況良好。
2015年吉林省環境γ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自動監測結果年均值范圍為69.2-101.8nGy/h,在吉林省本底水平范圍52.3-160.7之內,未見異常;全省主要河流放射性核素濃度監測結果未見異常;全省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含量監測結果未見異常;全省主要城市典型環境和典型污染源外環境電磁輻射監測結果不超過國家標準限值,未見異常。
2015年吉林省沒有發生輻射事故。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狀況
2015年,全省實行總量控制的四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與2014年相比均有所下降,化學需氧量下降2.53%,氨氮下降3.13%,二氧化硫下降2.5%,氮氧化物下降8.66%。
(一)全省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情況
2015年,全省廢水排放量12.77億噸。其中,工業廢水排放量3.97億噸,城鎮生活廢水排放量8.80億噸。全省化學需氧量排放量72.42萬噸。其中,工業源6.27萬噸,城鎮生活源17.89萬噸,農業源47.26萬噸,集中式治理設施1萬噸。氨氮排放量5.14萬噸。其中,工業源0.38萬噸,城鎮生活源3.08萬噸,農業源1.57萬噸,集中式治理設施0.11萬噸。
(二)全省主要廢氣污染物排放情況
2015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36.29萬噸。其中,工業源30.21萬噸,城鎮生活源6.08萬噸。氮氧化物排放量50.17萬噸。其中,工業源33.28萬噸,城鎮生活源1.45萬噸,機動車15.43萬噸,集中式治理設施0.01萬噸。煙粉塵排放量41.73萬噸。其中,工業源30.82萬噸,城鎮生活源9.21萬噸,機動車1.7萬噸。
(三)全省工業固體廢物產生及利用情況
2015年,全省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5363.44萬噸。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量2968.42萬噸,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處置量1564.3萬噸,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量830.72萬噸,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無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