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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日前發布了上半年空氣質量改善幅度相對較差的20個城市名單。其中,長三角地區居然占了9席,在后十名中也占了4席。
具體來看,排名靠后的分別為常州市(169名)、嘉興市(167名)、蘇州市(163名)、上海市(162名)、蕪湖市(155名),馬鞍山市、淮安市、連云港(并列154名),鹽城市(151名)。
從之前生態環境部每月公布的空氣質量數據來看,上述情況早有兆頭。
今年1~4月,長三角區域空氣質量出現不同程度反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2.7%,同比下降1.1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9%;PM10濃度為8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2%。
到了5月,盡管平均優良天數比例同比上升17.3個百分點,PM10濃度同比下降7.2%,但PM2.5濃度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6%。
可見,長三角區域環境質量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還不匹配,空氣質量改善程度與發展水平不匹配,甚至已呈落后的局面。相較于京津冀及周邊和珠三角等區域,長三角空氣質量改善明顯乏力。
這與這一區域長期以來形成的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等關系密切。
能源結構方面,長三角能源結構以化石能源為主,占比高達85%,區域煤炭消費總量依然為6億多噸,與2013年相比并未實現負增長,尤其是非電煤炭消費量還在增加。
據了解,2015年長三角能源消費總量達到6.12億噸標準煤,能源消費總量位于三區之首。
工業是長三角能源消費的主要部門。工業特別是高耗能行業在拉動經濟增長的同時,也消耗了絕大部分能源總量,長三角區域結構性污染效應十分突出。
集聚的產業鏈和密集的交通網絡也給該區域帶來了巨大的環境壓力。
交通運輸結構方面,長三角區域道路交通呈現高速增長、高密度聚集、高強度使用的“三高”特征。長三角區域各省貨運量均在全國前十,但鐵路貨運量占比不足3%;港口吞吐量位于世界前列,但鐵路集裝箱運輸不足,主要依靠柴油貨車運輸。相關數據顯示,2015年長三角區域的民用汽車保有量已達3645.80萬輛,占全國機動車總量的13.07%左右,區域機動車保有量及汽柴油消耗量均比京津冀和珠三角大,且增速快。
同時,“公轉鐵”在京津冀區域已取得突破性進展,集港煤炭已禁止柴油貨車運輸,礦石疏港標志性工程也已實現,而長三角區域進展緩慢。
此外,長三角區域尚未統一預警分級標準,區域應急聯動等也有待進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