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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9月20日電 生態環境部自然生態保護司司長崔書紅20日表示,生態環境部建立“事前嚴防”“事中嚴管”“事后獎懲”生態保護紅線全過程監管體系,確保紅線劃得實、守得住、可持續。
20日上午,生態環境部召開2019年9月份例行新聞發布會。崔書紅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是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是我國在國土空間管控方面的制度創新,是我國在實現聯合國生物多樣性保護“人與自然和諧共生”2050年愿景方面貢獻的中國方案和中國智慧。
崔書紅稱,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已經完成階段性目標任務。總體上,各方對生態保護紅線劃定的技術方法、方案是認可的。由于一些歷史遺留問題、當時所用數據偏差和現在管控原則更新等原因,紅線內存在少量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生產建設用地,如永久基本農田、人工商品林、合規的礦產用地、基礎設施用地和集中連片居民用地,需要用最新的數據和要求進行評估再識別,按“先減法再加法”的原則,對原有紅線劃定方案予以優化。
崔書紅指出,今年年初,自然資源部和生態環境部共同決定部署開展生態保護紅線評估工作,強調評估不是重新劃定、推倒重來,而是針對問題、解決問題、優化完善,且通過評估要確保原來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減少、功能不降低、性質不改變。目前,各省正在兩部委指導下推進評估工作,評估優化后的紅線劃定方案將更加符合管控要求。已經完成初評的幾個省結果表明,評估不會對生態保護紅線劃定結果產生大的影響,生態保護紅線總體格局不會發生變化。
此外,崔書紅提到,現實中,一些地方認為生態保護紅線是“禁區”,是“無人區”,任何項目都不能上,搞“一刀切”。
“這種想法是片面的,不正確的。”崔書紅稱,中辦國辦印發的《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明確,“生態保護紅線原則上按禁止開發區域的要求管理。”“因國家重大基礎設施、重大民生保障項目建設等需要調整的,經省級政府組織論證,提出調整方案,經有關部門審核,報國務院批準。”這里,禁止開發區域管理要求是指在國土空間開發中禁止進行工業化城鎮化開發。對于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項目,經過嚴格的審批是允許在紅線中實施的。
崔書紅表示,生態環境部建立“事前嚴防”“事中嚴管”“事后獎懲”生態保護紅線全過程監管體系,確保紅線劃得實、守得住、可持續。
一是,將生態保護紅線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和政府綜合決策,確立生態保護紅線在國土空間開發保護中的優先地位,禁止新增工業化和城鎮化建設項目。
二是,建立和完善生態保護紅線監測網絡,加快推進國家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建設,實現常態化監管。
三是,加強執法監督,建立常態化執法機制,定期執法,依法處罰違規違法行為,切實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
四是,開展評估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評價及責任追究、離任審計的重要參考。
五是,建立獎勵機制,對于保護成效好的,在生態保護補償、政策扶持等方面予以傾斜獎勵。
崔書紅最后表示,將公開生態保護紅線有關信息,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加強政策宣傳,積極發揮媒體、公益組織、志愿者、社會公眾的力量,形成全社會共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