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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環境報記者牛秋鵬4月22日北京報道 按照《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以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長三角地區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要求,近日,生態環境部向重點區域相關省和城市人民政府發送了《關于重點區域2019-2020年秋冬季環境空氣質量目標完成情況的函》(以下簡稱《通報》)。
《通報》指出,2019年10月-2020年3月,重點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同比改善,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14.9%,重污染天數同比下降39.0%,80個城市中,76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降幅滿足目標要求,75個城市滿足重污染天數下降目標。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以下簡稱“2+26”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7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6%;發生重污染395天次,同比下降36.2%,超額完成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4%、重污染天數同比減少6%的改善目標。長三角地區PM2.5平均濃度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4%;發生重污染60天次,同比減少58.0%,超額完成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2%、重污染天數同比減少2%的改善目標。汾渭平原PM2.5平均濃度為7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4%;發生重污染152天次,同比下降34.8%,超額完成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3%、重污染天數同比減少3%的改善目標。
從各重點區域看,“2+26”城市PM2.5平均濃度最低的3個城市依次是北京、廊坊、長治(并列第二),分別為47微克/立方米、55微克/立方米、55微克/立方米;濃度最高的3個城市依次是安陽、濮陽和石家莊,分別為94微克/立方米、84微克/立方米和81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數最少的3個城市依次是陽泉、長治和晉城,分別為3天、4天和6天;天數最多的城市依次是安陽、濮陽和石家莊(并列第二),分別為33天、25天和25天。從改善幅度看,“2+26”城市中除太原和濟寧外,26個城市完成了PM2.5濃度改善目標。28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均同比下降,其中保定、開封和鄭州降幅最大,同比分別下降25.0%、21.6%和20.2%。26個城市完成重污染天數減少目標,其中減少最多的4個城市為保定、鄭州、開封和邢臺,同比分別減少16天、16天、15天、15天;德州和天津重污染天數同比分別增加3天和1天。
長三角地區PM2.5平均濃度最低的3個城市依次是舟山、黃山和麗水,分別為19微克/立方米、26微克/立方米和27微克/立方米;濃度最高的3個城市是亳州、阜陽和淮北,分別為73微克/立方米、72微克/立方米和70微克/立方米。21個城市未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重污染天數最多的4個城市依次是淮北、亳州、阜陽和宿州(并列第三),分別為9天、8天、5天和5天。從改善幅度看,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中,除金華外40個城市完成了PM2.5濃度改善目標。PM2.5平均濃度降幅最大的3個城市依次為紹興、揚州和合肥,同比分別下降28.6%、26.2%和25.8%;金華PM2.5平均濃度同比上升2.9%。除宿州和淮安外,39個城市完成《攻堅方案》重污染天數下降目標。19個城市重污染天數同比下降,減少天數最多的3個城市依次為徐州、亳州(并列第一)和池州,同比分別減少11天、11天和9天;20個城市重污染天數同比持平;宿州和淮安兩個城市重污染天數不降反增,均同比增加1天。
汾渭平原PM2.5平均濃度最低的3個城市依次是呂梁、晉中和銅川,分別為45微克/立方米、56微克/立方米和58微克/立方米;濃度最高的3個城市依次是咸陽、運城(并列第一)和西安,分別為84微克/立方米、84微克/立方米和78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數最少的3個城市依次是呂梁、銅川和晉中(并列第二),分別為1天、4天和4天;天數最多的城市依次是咸陽、運城和臨汾,分別為26天、23天和22天。從改善幅度看,汾渭平原11個城市中,除運城外10個城市完成了PM2.5濃度改善目標。10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降幅最大的3個城市依次為呂梁、咸陽和臨汾,同比分別下降18.2%、16.0%和15.4%;運城同比上升1.2%。除運城外10個城市完成了重污染天數下降目標,其中減少天數最多的3個城市為洛陽、咸陽和渭南,同比分別減少20天、17天和12天,運城市同比增加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