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記者 孔令瑤)據水利部官網消息,2016年7月初,河北省在全國率先實行水資源稅改革試點,5年來,共累計入庫水資源稅98.74億元,年均征收20億元左右。
在稅額標準制定上,河北省遵從分類分區原則,特別是對取用地下水的從高制定稅額標準,地下水超采區的稅額標準高于非超采區,嚴重超采區的稅額標準大幅高于非超采區。在水資源稅征管模式上,河北省實現了兩個“首創”。一是首創稅務、水利聯合管稅模式,形成治稅合力;二是首創“水隨電走、終端計量、以電折水”的納稅人認定方式,開啟了農業生產超限額用水水資源稅征管先例,實現了水資源稅征收全覆蓋。
5年來,全省累計核定非農用水量136.8億立方米,對重點企業實際取水量進行持續監測,對累計取水量接近年度取水計劃的企業實施重點監控,對超計劃用水企業加倍征收水資源稅,推動企業主動申請辦理取水許可,促進了水資源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在抑制地下水超采、促進節約用水、助力水資源保護方面展現出良好效果,發揮出明顯的經濟杠桿調節作用。到2020年底,全省累計壓減地下水超采量43.5億立方米,超采區深層、淺層地下水位同比分別平均上升1.19米和0.24米,超過2/3的超采縣實現地下水位回升,水資源稅改革對經濟和生態的積極作用逐步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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