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記者 孔令瑤)據水利部官網消息,近期,江西省《河湖(水庫)健康評價導則》(DB36/T 1404-2021)經市場監管部門批準正式發布,將于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河湖(水庫)健康評價導則》以《江西省河流健康評價標準及其應用研究》(KT201605)為基礎,參照水利部《河湖健康評價指南(試行)》,立足江西實際,對河湖健康評估指標體系、評價單元劃分、評價指標及賦分標準和評價方法等方面進行了規定。該導則明確對河湖(水庫)評價采取分級指標評分法,逐級加權賦分,從水文水資源、物理結構、化學、生物和社會服務功能等5個方面全面系統評估目標水域,客觀反映目標水域的健康狀況,識別河湖健康受損成因,為針對性制定河湖治理方案提供參考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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