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昨日表示,信用衍生產品和投資型結構產品的創新有助于增強銀行防范風險和盈利能力,但同時為管理風險帶來挑戰,商業銀行要加強信息披露和溝通,把握應對流動性、操作和信用三大風險的關節點。
他說,度量、監測和管理流動性風險必須包括市場參與者同監管者的對話,其中包含對每個銀行業(金融)機構流動性避險撥備的設計和各行業對這種風險防范的具體措施;此外要加強對市場基礎設施的建設,如稅制、審慎的監管體系及其透明度、支付系統的便捷有效、充分體現公允價值的會計制度安排、高素質律師服務和評級機構,吸引高素質的各類投資者,以達到資本的有序流動。
他擔心,對創新產品和操作失誤會導致金融風險的急劇放大。一個不爭的事實是,大多數銀行在努力迎合市場與客戶需求、強調金融創新時,其實并未做好前臺、中臺和后臺的管理改造,甚至連這種技術升級改造的準備都并不充分。他建議,要高度重視對具體業務的每一個環節,從業人員防范風險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培訓;對業務規范和流程規范更應認真設計。
他指出,防范信用風險最重要的是交易對手風險的識別與管理以及信息的充分采集、披露和運用。這就需要監管者和市場參與銀行加強信息交流和對問題作深度探討,防止市場出現任何信用履約上的違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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