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推動油價調整配套綜合改革,建立有利于節約的財稅政策。做好對部分弱勢群體和公益性行業的油價補貼,為調整油價準備條件。”
近日,財政部副部長朱志剛撰文表示,“十一五”期間要建立起有利于能源“開源節流”的財稅政策,破解能源緊張對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制約。
朱志剛認為,政府應承擔起環境和資源方面的公共職責,確立對資源和環境的宏觀調控能力;對資源而言,政府必須 控制礦業權一級市場,各類企業都要為取得礦業權付費;對環境而言,政府要根據環境容量科學核定污染排放總量指標,要確立并堅決貫徹“先支付費用,后取得排污權”的原則,實現初始排污權有償取得并建立排污權交易二級市場;按公共財政的要求,中央和地方都要加大對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和環保監管能力建設的資金投入。
朱志剛還提出,我國要積極發展新能源,要通過支持部分示范企業來進一步突破關鍵技術,帶動整個產業的發展;積極促進太陽能、淺層地能在建筑中的應用,積極發展風能等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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