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人士認為,外匯局表示適時允許境外機構將所籌人民幣資金購匯匯出,意味著國內正嘗試采取多種手段平衡國際收支,并降低外匯儲備增加的速度。
我國將研究放寬境外機構在境內籌集人民幣資金的限制,并適時允許所籌集資金購匯匯出。10月31日,國家外匯管理局最新公布的《2007年上半年中國國際收支報告》透露了這一重要消息。
據了解,央行會同證監會等部門曾于2005年2月聯合發布《國際開發機構人民幣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發行人發行人民幣債券所籌集的資金,應用于中國境內項目,不得換成外匯轉移至境外。
此后,亞洲開發銀行和國際金融公司成為獲準在中國境內發行以人民幣計價的債券的國際金融機構,但籌集的資金均用于向中國企業提供融資。
分析人士認為,外匯局表示適時允許境外機構將所籌人民幣資金購匯匯出,意味著國內正嘗試采取多種手段平衡國際收支,并降低外匯儲備增加的速度。
報告指出,綜合國內外及一些短期因素判斷,下半年國際收支仍將保持大額順差格局。外匯管理部門將緊緊圍繞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的中心目標,繼續深化改革,穩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一步放寬資本流出限制,嚴格短期資本流入和結匯管理,強化跨境資金協調監管,大力發展外匯市場,進一步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
除了適時允許境外機構將所籌人民幣資金購匯匯出,外匯局還表示,將繼續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研究推進核銷制度和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改革,完善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管理;加強對資本尤其是短期資本流入結匯管理。研究加強對外商直接投資外匯登記管理,進一步規范和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有序結匯,重點加強外債流入和結匯管理;積極推進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制度,研究拓寬個人對外投資渠道,加大對外直接投資支持力度。
此外,外匯局還將加快外匯市場建設。繼續擴大外匯市場主體,完善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管理。進一步放寬銀行掛牌匯價管理,研究推出更多的金融產品,滿足市場主體避險需要;同時加強與相關部門的監管協調,完善外債統計監測,加大外匯檢查力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外匯交易。(記者 但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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