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7日電 據中國人民銀行網站消息,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監會日前聯合發布《關于加快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意見》,決定在中部六省和東北三省選擇糧食主產區或縣域經濟發展有扎實基礎的部分縣、市,開展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試點。
《意見》全文如下: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快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意見
銀發〔2008〕295號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是新形勢下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加強和改進農村金融服務、促進信貸結構優化調整的重要內容,對于支持和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適應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變化以及農民金融服務需求多元化的特點,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銀監會各派出機構和相關金融機構在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在我國農村不少地區金融產品少、金融服務方式單一、金融服務質量和效率不適應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農民多元化金融服務需求的問題仍然突出。在繼續優化農村金融基層網點布局、放寬農村金融機構市場準入條件、完善農村金融服務網絡、加強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時,為了進一步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以點帶面,推進建立和完善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決定在全國選擇糧食主產區或縣域經濟發展有扎實基礎的部分縣、市深入組織開展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試點。現就試點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以推動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為著力點,促進金融機構加大對“三農”可持續的有效資金投入,進一步改進和提升農村金融服務,努力滿足多層次、多元化的“三農”金融服務需求,推動城鄉金融協調發展,促進農業增產、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發展,大力支持和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二、試點的目的和原則
試點目的是通過積極不懈的努力,在試點地區努力創造和發展一些適合農村實際需求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和完善涉農金融服務新機制,不斷滿足農村多元化金融服務需求,讓農村和農民得到更實惠、更便捷的金融服務,試點模式力爭可復制,易推廣,在更大范圍內和更高層次上全面提升農村金融服務水平。
試點工作堅持以下原則,一要堅持市場化和政策扶持相結合的原則,以市場化為導向,以政策扶持為支撐,健全和完善正向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和激發各類市場主體內在積極性和創造性;二要堅持因地制宜原則,根據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變化實際特點,積極探索、創新適合當地實際、可操作性強的金融產品與服務方式,重在實際效果;三要堅持優化服務和風險可控原則,積極運用現代商業網絡信息技術和現代化管理手段,改進和提升面向“三農”的金融服務,審慎穩健開展金融創新,合理分散金融風險。
三、試點內容
(一)大力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鼓勵金融機構加強與信用協會或信用合作社等信用共同體的合作,運用聯保、擔保基金和風險保證金等聯合增信方式,積極探索發展滿足信用共同體成員金融需求的聯合信用貸款。通過規范信用共同體內部的資信公開、信用評估、貸款催收等程序,完善內在激勵約束機制,調動成員自我管理的積極性,促進金融機構有效降低信息采集、貸前調查、資信評估和貸后管理等成本,在有效控制和防范信貸風險的基礎上擴大信用貸款發放。鼓勵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等利用多種方式建立和完善農戶資信評價體系,積極發放不需要抵押擔保的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擴大農戶貸款覆蓋面,提高貸款滿足率。支持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批發或轉貸方式間接參與小額信用貸款業務。鼓勵和支持涉農金融機構對守信用、按時歸還貸款的借款人實施貸款利率優惠、擴大貸款額度等激勵措施,促進農民和涉農企業提高信用意識。
(二)創新貸款擔保方式,擴大有效擔保品范圍。鼓勵金融機構根據試點地區農業發展情況和農村經濟特點,依照相關法律,進一步擴大農戶和農村企業申請貸款可用于擔保的財產范圍,積極規范和完善涉農擔保貸款業務操作流程,建立健全涉農貸款擔保財產的評估、管理、處置機制。按照因地制宜、靈活多樣的原則,探索發展大型農用生產設備、林權、水域灘涂使用權等抵押貸款,規范發展應收賬款、股權、倉單、存單等權利質押貸款。原則上,凡不違反現行法律規定、財產權益歸屬清晰、風險能夠有效控制、可用于貸款擔保的各類動產和不動產,都可以試點用于貸款擔保。積極推進和完善多元化的農村信貸擔保體系建設,鼓勵各類信貸擔保機構通過再擔保、聯合擔保以及擔保與保險相結合等多種方式,加大對農村的融資擔保服務。
(三)探索發展基于訂單與保單的金融工具,提高農村信貸資源的配置效率,分散農業信貸風險。鼓勵金融機構根據農業資金需求的季節性特點,圍繞形成訂單農業的合理定價機制、信用履約機制和有效執行機制,建立和完善農業訂單貸款管理制度。積極推動和發展“公司+農戶”、“公司+中介組織+農戶”、“公司+專業市場+農戶”等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的信貸模式,充分發揮農業產業化經營的輻射拉動作用,推進優質高效特色農業加快發展。鼓勵涉農銀行業金融機構、農村信貸擔保機構及相關中介機構加強與保險公司的合作,以訂單和保單等為標的資產,探索開發“信貸+保險”金融服務新產品。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農村種養大戶和有資質的農業生產企業通過投資“信貸+保險”和信托理財產品,有效防范和分散涉農信貸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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