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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會近日宣布,批準大連商品交易所上市焦炭期貨合約,具體掛牌時間由大商所根據市場狀況及各項準備工作的進展情況確定。大商所總經理劉興強表示,未來我國焦炭現貨市場規模將會保持在較高的水平上,焦炭期貨因此將具有廣闊的市場發展前景。
根據證監會要求,在焦炭期貨合約上市初期,大商所將對焦炭期貨合約的保證金標準、交割、市場監控等方面和環節從嚴要求,特別做好實物交割環節的監督檢查,切實防范市場操縱。
同時,大商所將按照“高標準、穩起步”的原則,進一步做好上市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注意防范和妥善化解可能出現的市場風險,確保焦炭期貨合約的順利推出和平穩運行。在組織焦炭期貨合約交易過程中,如遇重大事項,大商所將及時報告證監會。
大商所品種部負責人近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焦炭在實物交割上與大商所現有期貨品種都有所不同,將首次對交割倉庫實施遠程視頻監控,可隨時檢索和查詢。
在交割單位上,焦炭期貨最小交割單位為1000噸,相當于10手持倉,這意味著焦炭最小注冊倉單數也是1000噸。這主要是考慮了焦炭現貨貿易習慣,作為大宗散裝商品,焦炭的生產、消費和流通規模大致遵循1000噸的整數倍,倉庫一般不會為少量的焦炭安排存儲空間,少于500噸的焦炭很難入庫。
今年3月22日,證監會宣布批準大連商品交易所開展焦炭期貨交易。此后,大商所就焦炭期貨合約及相關規則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3月30日,大商所理事會于成都召開的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焦炭合約和規則內容。焦炭期貨合約交易單位為100噸/手,最小變動價位是1元/噸,合約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4%,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5%。
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焦炭生產和消費國,2009年產量達到3.55億噸。近年來,焦炭價格波動劇烈,有關部門測算2008年價格波動導致的市場風險值超過4400億元,產業鏈上相關行業面臨很大風險,相關企業需要焦炭期貨作為規避風險的工具。
據了解,目前大商所對掛牌上市焦炭合約已作了充分準備,市場宣傳推廣工作有序展開,4月2日對焦炭品種交易進行了模擬測試,測試結果顯示系統運行正常。
該負責人同時介紹了焦炭期貨交割費用標準。他說,交易所按照盡量降低交割成本的思路進行,同時為適應焦炭交割庫多樣性的特點,遵循市場化管理,交易所在規則中寫明各項費用的制訂原則,并制定合理的上限,各個交割庫根據自身情況申報,交易所核定后予以公布。
(本文來源:證券時報網 作者:鄭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