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由于藥品含有麻黃堿成分,可能被不法分子大量購買用于提煉制造毒品。即日起,北京各藥店將對含麻黃堿成分的新康泰克、白加黑、日夜百服嚀等數十種常用感冒、止咳平喘藥限量銷售,每人每次購買量不得超過5個最小零售包裝。 中新社發 老羅 攝
中新網12月22日電 據國家藥監局網站消息,國家藥監局日前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規范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行為,嚴厲打擊非藥品冒充藥品等違法犯罪活動。
通知指出,藥品零售企業經營的所有產品(特別是非藥品類產品),必須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產品標識,并建立產品進貨臺賬,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供貨商及其聯系方式、進貨時間等內容。藥品零售企業銷售的所有產品,都應當開具標明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廠商、價格等內容的銷售憑證,并建立產品銷售臺賬。進貨臺賬和銷售臺賬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通知要求,藥品零售企業不得經營無批準證明文件、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產品名稱和生產廠名以及廠址無中文標識的產品;不得經營與藥品包裝相似、與藥品同名或者名稱相仿、宣傳功能主治的非藥品類產品。
通知強調,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對不符合有關規定的,一經查實,必須依法予以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吊銷其《藥品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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