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江蘇無錫第二人民醫院的醫務人員在藥房內整理藥品。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布的國家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從10月22日起正式開始執行。此次價格調整共涉及2349個具體劑型規格品,其中,與現行規定價格比,有45%的藥品降價,平均降幅12%左右;有49%的藥品價格未做調整;有6%的短缺藥品價格有所提高。
北京:補充767個劑型規格
新公布的這些劑型規格的藥品暫行零售指導價格與本市現行零售價格相比,平均降價幅度4.2%。其中,460個劑型規格價格降低,占補充總數的60%;146個劑型規格未做價格調整,占補充總數的19%;161個劑型規格價格有所提高,占補充總數的21%。在767個劑型規格藥品中,有中成藥33個,西藥734個。
重慶:增加338種劑量規格
參照具體情況,我市基本價確定的藥物比國家發改委公布的2349個具體劑型規格品價格足足多了338種。如阿莫西林,在我市就增加了250mg×10片等六種規格。
湖北:增加1857個規格
將國家公布的296種藥品、2349個規格,增補后增加到了4206個規格,其中45%的藥品價格均有所下降,總體降幅達12%。
吉林:率先在長春、通化兩地開展
從省內的幾家大醫院了解到,并不是省內所有的醫院都要執行新標準。例如,吉林大學白求恩第一醫院和吉林大學白求恩第三醫院(中日聯誼醫院)的藥品價格并不做調整。據相關人士介紹,由于這些醫院不是新醫改的試點醫院,所以醫院不執行調價規定。
河北:居民常用藥價格下調幅度比較大
石市物價局的相關人員稱,市民如發現有藥店的銷售價格超出國家指導價格,可撥打12358進行投訴。具體價格可參看河北省物價局網站(http://www.hebw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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