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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泡餐具究竟是“有毒”還是“無毒”?重回市場后如何控制原材料質量,會不會帶來又一次白色污染?當初解禁時為何不廣泛征求公眾意見?
過去幾個月里,圍繞著發泡餐具的解禁,國家發改委、塑料行業協會分別對其做出了“看上去合理”的解釋,但來自多家環保組織和環保專家的質疑聲卻不斷,消費者更是表示無所適從,“不知該聽誰的”。
環保組織和環保專家指出,一次性發泡餐具必須建立起科學的行業準入標準、有效的行業監管和回收利用制度,不能僅一個“解”字了事。
疑問1
突然解禁為何不征求民意?
今年2月26日,國家發改委一紙21號令,將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從淘汰目錄中刪除,發泡餐具從“違法”逆轉成了“合法”。但直到3月20日之前,都沒有給出解禁的理由。
國家發改委稱,在決定解禁之前,征求了環保部等多個部門的意見以及協會、專家的意見,各方達成了一致意見。
一直推動發泡餐具“解禁”的中國塑料加工工業協會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發泡餐盒的解禁并非腦袋一熱的事情,而是經過了大量的調研。“解禁令”歷經七八個部委,加蓋近百個公章,“這么多簽字過程,說明國家聽取了各方面意見。”
但對這一解禁令,公眾普遍覺得“匪夷所思”,來得突然。
環保組織自然之友更是直接指出,發改委在沒有出臺相應質量標準和管理細則前,就確定5月1日正式解禁,“顯得太多草率和粗放”。而且這一具有很大爭議的公共政策發布前,未面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在程序上具有重大瑕疵。
自然之友指出,早在2010年的時候,其固體廢棄物工作團隊就曾針對發泡餐具的征求意見稿給過一些建議建言,但都沒有收到太多的反饋,缺乏多方多邊交流,包括公眾參與。
疑問2
當初被禁問題是否已解決?
中塑協塑料技術協作委員會委員楊惠娣介紹,發泡餐具的主要原料是從石油中提煉的聚苯乙烯,我國是1985年從臺灣和日本等地引進發泡餐盒生產技術,發泡餐盒耐壓、保溫、剛性好等特點,滿足了國內對一次性包裝材料的需求。
“白色污染”的加劇,導致鐵路站車在1995年全面禁止一次性發泡餐具。而1998年長江特大洪水時,發泡餐具漂浮至葛洲壩,引起發電機組故障,直接使得國家出臺禁令。
此外,原國家經貿委在發布的《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還指出,由于“在生產過程中使用的發泡劑,有的會破壞大氣臭氧層,有的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在高溫下使用不當,易產生對人體健康有害的物質”。
因此,白色污染和高溫使用不當易產生有毒物質,是發泡餐具14年前被禁的主要原因。
對此,國際食品包裝協會秘書長董金獅表示,發泡餐具當時被禁的這兩個主要問題,即使解禁后也依然存在。如果回收體制不建立,發泡餐具會重新成為污染源,甚至有加劇的可能。同時,如不給消費者進行科學普及,也照常會出現高溫加熱等不當使用的現象,不是解禁就能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