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田力普(攝影 中國網 趙娜)
國新辦2009年4月21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田力普,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局長李建昌和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司長、新聞發言人王自強介紹2008年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狀況的有關情況,并答記者問。中國網現場直播。
4月21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田力普表示,從知識產權的角度,分析“山寨文化”、“山寨現象”,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凡是創新的我們都贊賞、鼓勵,凡是侵犯他人權利的我們都不支持、不贊成。
近一段時間以來,“山寨文化”炒得很熱,在這方面我想說兩點。第一點,中國是一個法制國家,在知識產權領域我們有完善的法律,任何生產商,在市場上投放的產品都必須符合中國的法律,當然也包括知識產權法律。最近我看到一個研究機構寫的一個報告,他專門分析了山寨手機的情況,報告指出,有相當一部分山寨手機已經涉嫌侵犯他人的外觀設計專利權和商標專用權。所以我認為這種現象不值得做任何肯定,甚至宣傳和歡呼,因為他們已經涉嫌違法,已經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要知道模仿、抄襲絕不是創新,所以在這方面我認為我們應該有一個明確的立場和態度。
第二點,我認為如果一個企業,不管它是在山寨還是在村里,還是在平原,它生產了一個產品,這個產品凝聚了創造和創新,而且質量好,功能更多,沒有侵犯他人的權利,同時又以消費者能接受的價格,得到市場的認可,我認為這是應該肯定的,實際上這就是一種創新。所以從知識產權的角度,我們分析“山寨文化”、“山寨現象”,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凡是創新的我們都贊賞、鼓勵,凡是侵犯他人權利的我們都不支持、不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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