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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組織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參政議政。
政治協商,就是對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進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可根據中國共產黨、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的提議,舉行有各黨派、團體的負責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參加的會議,進行協商,亦可建議上列單位將有關重要問題提交協商。
民主監督,就是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情況,對中共中央與國家領導機關制定的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遵紀守法、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況,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督。
參政議政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的拓展和延伸,其內容和形式除與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相同的以外,還包括選擇人民群眾關心、黨政部門重視、政協有條件做的課題,組織調查和研究,積極主動地向黨政領導機關提出建設性的意見;通過多種方式,廣開言路,廣開才路,充分發揮委員專長和作用,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獻計獻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