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全國人大代表、溫州市工商聯副會長、華峰集團董事局主席尤小平說,太湖流域、錢塘江流域發生的藍藻等事件再次敲響生態警鐘,排污權交易制度的推出將促使企業改進技術、降低污染。作為一種以市場為基礎的控制策略,效益差、污染嚴重的排污者在市場競爭中將處于不利地位。從而阻止排污者使用這部分權利,使得環境質量水平高于環境標準。
“現在很多紡織、化工等高污染行業都開始自覺挖掘節能減排潛能,大家都知道,排污權指標一旦浪費,損失的就是金錢,而且指標緊張時花錢也買不到,直接影響企業新項目運行。”尤小平說。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早在2007年11月,浙江省嘉興市在全國率先推行排污權交易,新建設項目所需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COD和二氧化硫,必須是從老企業通過減排工程削減下來的。只有購買了排污權,新項目才能獲準進入市場,否則企業將面臨停水、停電、停產等一系列懲罰。
2008年,嘉興市還在全國率先掛牌成立了排污權儲備交易中心,全年市、縣(市區)兩級共實現排污權交易136宗,交易額達1.19億元。
包景嶺說,現在天津也出現不少以排污權交易為主營業務的企業,而且效益都不錯。目前天津市正在嘗試建立一個排污權交易平臺,讓有需求的買方和賣方都到這個平臺來進行交易。未來還可以嘗試建立一個“排污權綠色銀行”,企業排污權不銷售的話可以存到這個銀行里來,將來實現保值增值,使得污染治理對企業而言,從一項負擔轉變成一個盈利點。
對于排污權交易試點的推廣前景,不少代表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受金融危機影響,很多原材料和資源產品價格大幅下調,一些資源消耗型的企業可能會有所抬頭,給當前節能減排帶來壓力,在這種形勢下加快推進排污權交易具有重要意義。
但同時,由于排污權是個新事物,涉及環境保護和污染減排方方面面,工作十分復雜,無論是省內交易、跨地區交易還是跨國際交易仍面臨許多問題要解決,如一些企業因為自身發展需要不愿意轉讓排污權、受區域限排影響跨地區交易能否行得通等,這些都需要在今后穩步推進中不斷總結探索。(記者韓潔、裘立華、岳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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