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本屆政府把實行科學決策、推進依法行政、加強行政監督作為政府工作的三項基本準則。制定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創新,強化了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隨著我國社會的全面發展和進步,隨著依法治國方略的展開和人權保障理念的不斷深入,本屆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績。
據統計,國家有百分之八十的法律是有關行政管理的,因此,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重要一環和主要方面。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末,國務院即提出了“依法行政”的建設目標,1999年在憲法修正案將“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確定為治國方略以后,國務院制定了第一個《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隨后國務院又于2004年制定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務院在不到五年的時間里,連續制定了兩個關于依法行政的實施綱要,由此可見黨和國家對依法行政的高度重視。特別是在后一個實施綱要中,國務院明確提出要在十年內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并進一步明確了法治政府的指標為責任政府、有限政府、陽光政府和服務政府。
行政機關能否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關鍵在于是否有法可依。改革開放以來,國家除在各個行政管理領域制定了單行法律、法規和規章外,還制定了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等對各個行政管理領域具有重大影響的法律。十屆全國人大成立以來,在涉及行政管理的法制建設方面,更是加快了步伐。全國人大常委會于2003年制定了行政許可法、2005年制定了公務員法、2005制定了治安管理處罰法,還根據形勢的發展和需要修訂了一系列原有的法律,國務院于2007年通過了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這些法律、法規的通過,為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提供了更充分、更明確的法律依據。
行政機關能否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關鍵還在于通過的法律、法規是否體現了法治的精神和保障人權的理念。這里特別需要值得一提的是,上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行政許可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以及由國務院通過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所體現的精神和理念。在這些法律、法規中,充分體現了我國憲法中依法治國的基本精神和國家尊重、保障人權的基本理念。如行政許可法中對行政許可的設定權和實施權作了嚴格的規定;對申請人在申請行政許可過程中的程序性權利作了充分的規定。又如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第一次對政府的哪些信息應當公開,哪些信息才可以不公開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有利于推動陽光政府的建設。
行政機關依法行政還在于行政管理體制的改革。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政府的職能發生著巨大的變化,政府由原來的微觀管理轉變到宏觀調控、由直接介入經濟生活轉變到主要維持經濟秩序。而伴隨著政府職能的轉變,行政管理體制也必然發生變化。十七屆二次會議對此已經提出了《關于深化行政管理體制的意見》,明確提出了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在本次全國人大會議上,國務院將提出“大部制”的改革方案,就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體現。與此同時,在管理方法上,政府也已明確提出要由原來的直接管理方式轉變到依法管理上來。
據悉,行政收費法、行政程序法、行政強制法已列入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規劃之中,這些法律的草案也已比較成熟;原有的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的修改工作也已提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議事日程。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隨著這些立法的出臺,我國行政管理法律體系將日趨完善,政府的法治化程度將越來越高,離建設法治的目標也將逾來逾近。
(作者:胡錦光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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