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大利亞力拓集團員工涉嫌竊取中國國家機密一案發生后,有司法界人士22日指出,作為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交易的外國公司,力拓有可能因違反《反海外腐敗法》而被美國證交會(SEC)調查。
SEC可能展開調查
力拓日前發表聲明表示,該公司上海代表處的四名員工5日被上海有關部門拘留并接受了詢問。這四名員工中有三人是中國公民,而另外一人為力拓鐵礦中國區總經理和上海代表處首席代表胡士泰,他持有澳大利亞護照。胡士泰曾多次到中國知名鋼企參加各種鐵礦石供應合同簽字儀式,也曾多次在國內各類鐵礦石主題論壇上做主題發言。力拓上海代表處的主要職能是礦石營銷,胡士泰本人為力拓鐵礦石談判組成員,其他人則是鐵礦石銷售團隊人員。
新加坡凱勝律師事務所律師理查德·凱勝22日指出,如果涉及商業賄賂,力拓有可能被美國證交會進行調查。目前力拓和美國證交會對此事都沒有發表相關評論。
為倡導良性競爭的市場規則,美國《反海外腐敗法》于1977年制定,期間經過1988年、1994年和1998年三次修改,其宗旨在于限制美國公司和個人賄賂國外政府官員的行為,是美國目前監管企業對外行賄的最主要的法律。
《反海外腐敗法》的立法背景是緣于“水門事件”的影響,美國司法機關和政府部門發現不少美國公司為了獲取有利于自己的待遇,曾經對某些外國官員特別是第三世界國家的官員直接或間接行賄。在調查和該法律實施的壓力下,到上世紀80年代初,有450家以上的美國公司最終向美國證交會承認,他們在國外對外國政府官員進行過行賄,總額高達30多億美元。在這些公司中,超過100家公司都是“財富500強”的成員。
朗訊西門子是先例
2004年4月,美國司法機關調查了朗訊(中國)公司的中國區總裁、首席運營官、首席營銷官和首席財務官,最終證實他們向中國官員行賄,并違反《反海外腐敗法》的行為。而西門子全球行賄案則是美國實施《海外反腐敗法》以來的驚天大案。
2006年11月,西門子公司的多名員工被指控通過設立境外秘密賬戶從事腐敗交易,通過賄賂工會領導及政府官員以換取國外電信市場的合同。在歐洲和美國同時展開的司法調查使西門子公司陷入巨大窘境。
調查顯示,從上世紀90年代到2007年,西門子采取了系統、廣泛的手法隱蔽其在全球范圍內行賄的14億美元。這些手法包括:使用財務系統以外的賬戶、空殼公司來幫助行賄;在公司的財務報表上造假,如把賄賂款列為咨詢費,把往年累積的部分利潤在財務報表中改變為債務等。
美國證交會在調查中發現,對于西門子在全球的行賄行為,西門子高層予以容忍,并將其納入了公司文化,行賄行為甚至還在公司最高層受到獎勵。美司法部稱,違反《海外反腐敗法》的行為直接威脅了美國的安全,并對西門子進行了處罰。而此事也使西門子一度陷入空前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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