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醫院救治均免費,近期相繼收費;輕癥患者花費約200元
今后醫院對甲型H1N1流感患者的醫療救治,按照衛生部辦公廳等四部門《關于甲型H1N1流感醫療救治費用問題的通知》有關規定實行收費,甲流患者的醫療救治費用納入醫保報銷。
疑似確診病例均可報銷費用
近日,北京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切實做好本市當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根據最新的部署,北京市醫療衛生機構將全力做好重癥患者的早期識別診斷和醫療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重癥和死亡病例。
同時,對甲型H1N1流感患者的醫療救治,按照衛生部辦公廳等四部門《關于甲型H1N1流感醫療救治費用問題的通知》(衛辦規財發〔2009〕137號)有關規定實行收費。
根據《關于甲型H1N1流感醫療救治費用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甲型HlNl流感患者(包括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和發熱(體溫37.5℃以上)或急性呼吸道癥狀的人員,到甲型HlNl流感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醫學排查和治療,其發生的醫療救治費用通過上述三種制度按照規定予以報銷。
此外,尚未參加上述制度的患者或經上述制度報銷后,個人醫療救治費用負擔仍較重的貧困患者,可通過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幫助解決。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經辦機構要按規定及時支付醫療救治費用,并做好與當地民政部門醫療救助工作的銜接。而境外人員在我國境內發生的醫療救治費用由境外人員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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