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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四)為實施重點區域帶動戰略和文化強省建設提供人才支撐
加強山東半島藍色經濟人才建設。建立藍色經濟人才包括高端產業、臨港產業人才需求預測和發布制度。大力培養引進海洋生物、海洋裝備制造、海洋能源礦產、現代海洋化工業、現代海洋漁業、海洋交通運輸物流、海洋文化旅游、海洋工程建筑、海洋生態環保、現代海洋商務服務業等優勢產業人才和創新團隊。建立一批藍色經濟人才培訓基地。大力開展職業技術教育,調整職業教育專業設置,對重點產業、重點項目所需高技能人才實施前置培養。建設一批支撐藍色經濟包括高端產業、臨港產業發展的重大創新平臺。現有人才政策和人才工程向藍色經濟領域傾斜。促進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和產業化人才向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集聚,引領和支撐我省藍色經濟快速發展。
加強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人才建設。 圍繞高效生態農業、高技術產業特別是生物產業、制造業、鹽堿地改良、海洋開發、循環經濟、新能源、服務業信息化、金融保險業等重點領域,加快實施一批重大科技研發項目,培養凝聚高效生態經濟人才。進一步完善油地校結合“三位一體”的科技創新機制,采取理事會、股份制、會員制等形式,建設開放型區域創新體系。實施黃河三角洲高端智力服務計劃,定期組織住魯院士、 泰山學者等高層次人才赴黃河三角洲開展咨詢服務活動。從黨政機關、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大企業選派具有實際工作經驗的博士等專業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到黃河三角洲區域基層單位掛職或作短期指導,為黃河三角洲開發提供科技智力服務。
加強省會濟南人才建設。 按照大力發展省會經濟,提高省會綜合服務功能的要求,發揮濟南高校、科研機構和大中型企業密集的優勢,大力培養引進高層次人才,建設人才綜合試驗區,促進國內外科技、教育、文化、金融、管理等各類人才不斷向濟南集聚。重點圍繞發展高層次服務業、高技術產業和技術資金密集型制造業,加快吸引凝聚人才智力,使省會濟南成為帶動區域整合發展的服務型、 創新型增長極和人才聚集區。
加強齊魯文化人才建設。 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加強文化人才培養,做大做強文化產業。依托深厚的齊魯文化底蘊,建設一批在全國具有較大影響力和競爭力的文化人才集聚基地。推進提升“齊魯文化英才”工程,培養一批孔子文化、齊文化、泰山文化、海洋文化、泉水文化、黃河文化、紅色文化、運河文化、網絡文化等優秀文化人才,凝聚一批具有重要引領作用、獨特競爭優勢、廣泛社會影響的文化產業人才,形成特色鮮明、優勢突出、布局合理,傳統文化與現代文化交相輝映的齊魯文化人才高地。
三、重要政策措施
(一)實施促進人才投資優先保證的財稅政策
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為引導、用人單位投入為主體、社會投入為補充的多元化人才投入機制。各級政府優先保證對人才發展的投入,確保教育、科技支出增長幅度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各級財政要積極投入資金,用于人才培養引進、杰出人才獎勵和支持保障人才發展重大項目實施。鼓勵和支持企業和社會組織建立人才發展基金。 在重大建設和科研項目經費中,應安排部分經費用于人才培養。研究制定財稅優惠政策,鼓勵和支持用人單位增加對人才的投入,企事業單位用于員工的教育培訓經費、 科研經費、 人才獎勵等按規定在稅前列支;鼓勵社會資金捐贈人才創新活動,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捐贈給科研機構和高校的研發經費,按規定在稅前列支。
(二)實施更加開放的人才政策
大力吸引海外高層次人才來魯創新創業,進一步完善海外人才居留、出入境和落戶、醫療保健和保險、住房、薪酬和稅收、 配偶就業與子女就學,擔任領導職務、承擔重大科技項目、政府獎勵等政策措施。在發達國家設立引進海外人才聯絡處。建立海外高層次人才信息庫和人才需求信息發布平臺。定期組團赴海外集中招聘,舉辦海外人才洽談會。有條件的城市可統一規劃建設引進人才專家公寓。完善出國培訓管理制度和措施,提高出國培訓的針對性、實效性。支持高校、科研機構與國內外高水平院校、機構建立聯合培養基地。推動我省企業設立海外研發機構。加強留學回國人員創業園區建設,提供創業資助和融資服務。
(三)健全人才教育培訓體系
建立學校教育和實踐鍛煉相結合、國內培養和國際交流合作相銜接的開放式培養體系。立足培養全面發展的人才,突出培養創新型人才,注重培養應用型人才,深化教育改革,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圍繞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勢主導產業需求,調整高等院校學科和專業設置,建立與人才需求結構相適應的高等教育培養體制。重點建設若干所國內一流的高水平大學。壯大職業教育規模,提高教育質量,建立政府主導、面向市場、多元辦學機制,著力建設一批有市場競爭力的職業技術院校。建立和完善校企合作、工學結合、靈活開放、自主發展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培養大批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技能型專門人才。完善繼續教育投入機制,積極整合繼續教育資源,大力發展成人教育、社區教育、現代遠程教育。積極開展創建學習型組織活動,鼓勵和支持在職學習、業余進修。
(四)深化有利于人才脫穎而出的競爭激勵政策
建立以崗位職責要求為基礎,以品德、能力和業績為導向,科學化、社會化的人才評價發現制度。完善人才評價標準,克服唯學歷、唯論文傾向,對人才不求全責備,以業績和貢獻評價人才,堅持在實踐中培養鍛煉人才,激勵人才干事創業。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等競爭性選拔干部力度。推進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市場化、職業化,完善國有資產出資人代表派出制和選舉制。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分類建立各類事業單位領導人員選拔制度,全面推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競聘上崗和合同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高端人才選拔使用制度。 構建以績效考核為核心,充分體現人才價值,鼓勵人才創新創造的分配激勵機制。鼓勵和支持科研人員在創新實踐中成就事業并享有相應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待遇。實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鼓勵企業對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實行股權、期權激勵。鼓勵和規范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兼職兼薪。進一步完善人才表彰獎勵項目,建立以政府獎勵為導向、用人單位和社會力量獎勵為主體的人才獎勵體系。對為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杰出貢獻的人才給予崇高榮譽并實行重獎。
(五)加快完善人才資源流動配置政策
整合政府各類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建設統一開放、面向海內外的人才資源市場。健全完善專業化、信息化、產業化、國際化的人才市場服務體系。進一步破除人才流動的體制性障礙,制定發揮市場配置人才資源基礎性作用的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調整戶口遷移政策。支持和鼓勵民營資本投資人才資源服務機構,鼓勵國內外知名人才服務機構來我省開展經營、合作。將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人才的開發納入各級政府人才發展規劃。政府的各方面人才政策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人才一視同仁,政府的各類人才發展資金、項目、信息等公共資源向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人才平等開放。完善黨政人才、 企業經營管理人才、 專業技術人才交流和掛職鍛煉制度,擴大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跨地區、跨部門交流任職范圍,建立完善從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選拔黨政人才的制度。對在農村基層和艱苦地區工作的人才,在工資、職務、職稱等方面實行傾斜政策,改善工作和生活條件,促進人才向欠發達地區、基層和農村流動。實施積極的大學畢業生就業政策,采取政府購買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報考公務員優先錄用等措施,鼓勵和引導大學畢業生到農村和中小企業就業。逐步提高省市級黨政機關從基層招錄公務員的比例。實施公職人員到基層服務和鍛煉的派遣和輪調辦法。完善科技特派員到農村和企業服務的政策措施。實施東部帶西部、城市帶農村的人才對口支持政策。
(六)實施產學研合作培養創新人才政策
制定推進高校、科研機構、企業合作培養人才的激勵政策,
支持建立聯合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行業技術中心、產學研合作聯盟和企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對產學研結合的科技成果轉化實行財稅優惠。暢通高校、科研機構、企業高層次人才雙向流動渠道,建立大學教授、科研專家進企業掛職和企業人才進大學、科研院所深造的交流互動機制。推行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的“雙導師制”。倡導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聯合建設博士后站,提高博士后培養質量。實行人才、項目、基地一體化培養模式,在創新實踐中培養急需的高層次人才。
(七)實施人才創業扶持政策
完善支持人才創業的金融服務,健全風險投資體系,形成更有利于人才創業的融資環境。完善知識產權、技術等作為資本參股的措施。制定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的稅收、貼息等相關激勵政策。鼓勵引導高校和科研機構科技人員自帶成果創辦企業。加強創業技能培訓和創業服務指導,建立創業導師制度,提高創業成功率。加大對創業孵化器等基礎設施的投入,健全創業服務網絡,為人才創業提供專業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