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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審計署對中國氣象局(以下簡稱氣象局)2010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氣象局本級和所屬國家衛星氣象中心、國家氣象信息中心2個單位,并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氣象局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局本級和51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復氣象局2010年度的部門預算支出為970332.45萬元(指財政性資金預算,含財政部審核確認的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資金,下同),其中財政撥款797042.61萬元;氣象局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預算執行數為854682.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支出853246.11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115649.65萬元,差異的具體情況及產生原因見附表1。
本次審計氣象局本級及所屬單位2010年度預算支出共計130698.78萬元,占部門預算支出總額的13.47%。審計查出2010年度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838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99433萬元。上述問題對氣象局2010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影響見附表2。
審計結果表明,氣象局和本次審計的所屬單位2010年度預算執行基本能夠遵守預算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能夠按照會計法及有關規定的要求進行會計處理,注意加強內部管理,對所屬單位預算執行和決算報表進行了會審和核查,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等方面制度,進一步提高了預算和財務管理水平。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氣象局在編制2010年預算時,在“氣象臺站基礎設施維修”科目中編列了不屬于此科目范圍的支出438萬元,并獲得財政部批準。
2.2010年,氣象局批復所屬機關服務中心在“園區配套基礎設施建造”項目中,列支不屬于該項目內容的支出400萬元。
(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截至2010年底,所屬國家衛星氣象中心等7家單位承擔的46個于2009年底之前完工的建設項目,均未進行竣工財務決算,涉及金額93460萬元。
2.2010年,所屬國家氣象信息中心等5家單位在決算報表中,將天氣預報信息使用費、服務費等事業收入5323萬元,錯列在 “其他收入”科目;所屬財務核算中心將國家氣象信息中心支付的應記入“待攤投資”科目的通信網絡線路租費650萬元,錯記入“設備投資”科目。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預算編報不規范問題,要求今后改進預算編報管理工作,嚴格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要求填報;對擴大項目經費開支范圍問題,要求歸還原資金渠道,并調整相關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對所屬單位已完工基本建設項目未及時辦理竣工財務決算問題,要求相關單位加快項目竣工財務決算進度,嚴格執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相關規定;對所屬單位會計核算不規范問題,要求調整會計賬目,今后嚴格執行財務核算相關規定。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氣象局應進一步嚴格執行部門預決算管理規定,切實加強基建項目管理,提高對所屬單位財務監督檢查力度。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氣象局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并糾正了部分自查出的問題。對此次審計發現的問題,氣象局高度重視,積極采取措施,認真糾正和整改。對所屬單位會計核算不規范問題,已責成相關單位進行了調整;對7家所屬單位46個已完工基本建設項目未及時辦理竣工財務決算問題,所屬單位正積極準備材料,組織進行竣工財務決算工作。其他問題正在進一步整改中。
(審計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