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
■對話人物陳光中著名法學家,新中國刑訴法奠基人之一。浙江永嘉縣人,1930年4月出生,曾任中國政法大學校長。
昨天上午,刑訴法修正案草案以高票通過。這次刑訴法大修亮點不少,如“尊重和保障人權”入法,非法證據排除規則被確立,辯護權取得突破性進展。與此同時,引起爭議的第73條、第83條等規定并未修改。本報就此再次專訪新中國刑訴法奠基人陳光中教授,解讀爭議條款。
陳光中表示,對于存在的問題,可通過司法解釋對某些規定加以具體化。
□關鍵詞·總體評價
遺憾“無罪推定”未能明確
京華時報:昨天,刑訴法修正案草案以高票通過,您如何評價這次大修?
陳光中:總體評價是肯定的,在保障人權方面取得了重大進步,但不足之處也客觀存在。
京華時報:您認為有哪些不足?
陳光中:與聯合國刑事司法準則的銜接不夠。我國已經簽約加入《聯合國公民權利公約》,因此在刑事立法上也應跟進。比如無罪推定的原則沒有明確寫入。雖然有人認為刑訴法第12條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不得確定有罪”吸收了無罪推定的原則,但實際上這強調了法院的定罪權,并非是無罪推定原則的準確表達。
京華時報:這次的亮點是“尊重和保障人權”入法,但有人認為在保障人權上,具體條款調整不大,只是“抽象”的進步,您怎么看這種說法?
陳光中:這種說法不夠準確。刑事訴訟領域保障人權的核心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的訴訟權利,特別是辯護權的保障。
此次修法,刑事辯護制度的修改與完善是一大亮點,很多問題獲得了比較好的解決,取得了突破性的進步。例如:偵查階段辯護人的地位得到確認,法律援助的范圍擴大,提前到偵查階段,辯護律師會見權有所擴大,憑“三證”不需要經辦案機關批準就可以會見,而且不被監聽,從審查起訴之日起,辯護律師閱卷范圍也擴大到所有案卷材料。第二,確立了完整的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第三,尤為重要的是,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可以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這可以有效防止非法訊問,更好地保護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權利,遏制刑訊逼供的產生。另外,二審上訴不加刑、針對未成年人的“特別程序”、死刑復核程序的適當訴訟化等,都是保障人權的具體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