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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2年改善環境質量所采取的措施
(一)進一步強化環境保護統一監管機制。
廣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環保工作,2012年初召開高規格的全市環保工作會議,萬慶良書記、陳建華市長出席并講話,明確了“十二五”我市環保工作的目標、任務和措施;陳建華市長主持召開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專家座談會,邀請10位院士、專家,就廣州如何提高環境空氣質量進行“把脈問診”;同時,整合各類環保工作議事協調機構,成立市環保工作領導小組,由陳建華市長任組長并召開第一次會議,明確實行重大環保事項統一領導、統籌推進的綜合決策機制,并在領導小組框架內下設大氣治理、污水處理、農業面源污染整治、固體廢棄物處置等四個專項辦公室,分別由市環保局、水務局、農業局、城管委牽頭負責相關工作,實現了各負其責、分工配合。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各項環保工作扎實推進。
(二)以實施國家新標準為契機深化空氣污染綜合防治。
一是制定實施新一輪空氣污染綜合防治5年工作方案。市環保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結合國家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的要求,制定實施《廣州市2012-2016年空氣污染綜合防治工作方案》,按照“一年打好基礎、三年發展提升、五年有效控制”的目標,以防控PM2.5等污染為抓手,推出空氣整治“組合拳”,提出10大防治行動、42項具體措施、8大保障措施和近3000項治理、監管、法規、科技支撐項目,涉及12個區、縣級市政府和近30個職能部門。
二是深化工業污染治理。進一步強化火電機組和重點工業企業脫硫、脫硝、除塵設施的升級改造與運行管理,如推進完成廣東粵華發電廠5#、6#機組的降氮脫硝改造工程,脫硝效率提高至80%以上;珠江電廠4臺30萬千瓦機組的除塵改造工程,進一步削減了顆粒物排放。
三是優化調整產業結構。繼續推進市區產業“退二進三”,第二批“退二”的72家影響環保類企業中,已有59家企業關停、搬遷或轉型,其余13家正抓緊推進。
四是強化機動車污染防治。在10座加油站試點供應粵Ⅳ標準車用柴油;對197萬輛汽車核發了環保標志;在黃埔、蘿崗區和從化、增城市擴大實施黃標車限行措施,全市黃標車限行區面積擴大到423平方公里。建設黃標車“沖禁令”自動識別抓拍系統,共查處黃標車違反限行規定行為3.7萬宗。進一步健全機動車排氣污染定期檢查與維護制度,對132.2萬輛汽車進行排氣檢測。繼續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抽檢執法,共抽檢汽車4.86萬輛,責令2386輛排氣超標車輛限期維修合格。積極推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試點,1760輛節能與新能源公交車投入使用。
五是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各區(縣級市)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源摸查,建立了526家重點企業監管臺帳,督促完成194家企業完成整改工作,完成了南沙小虎島化工區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綜合試點的申報工作。
六是健全飲食服務業污染防治工作機制。完成了在越秀、海珠、荔灣和天河區9個餐飲業集中區域共173家餐飲業戶開展餐飲業油煙污染綜合整治試點工作,制定實施了《關于全面推進餐飲業環境管理進一步強化污染綜合整治的實施意見》,采取10條具體措施在全市開展餐飲業油煙污染整治。初步建立起政府監管、企業自律、社會監督“三位一體”的餐飲業環境監管模式,四個試點區的餐飲業投訴同比分別下降42.4%、59.8%、55.8%、46.1%。
七是全方位控制揚塵污染。嘗試開展揚塵污染控制區管理工作,編制《廣州市實施揚塵污染控制區管理工作方案》,從施工工地、道路保潔、料堆塵污染控制、裸土硬化等方面強化城市揚塵污染控制。
八是完善監測體系和信息發布機制。我市在全國率先按照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新標準發布全部10個國控測點監測結果的基礎上,又投資800萬建成18個新增子站。目前,全部29個測點的數據按照新標準向公眾實時發布,并同時提供健康行為指引。
(三)完成2012年水環境治理任務。
印發實施《廣州市2011-2012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落實保障飲用水源安全等6方面任務。啟動飲用水源保護區標志設置工作,完成沙灣水道飲用水源保護區示范性標志建設。深入開展飲用水源地及涉重金屬排放企業專項執法行動,保障飲用水源水質安全。全市建設污水管道140公里,新增污水處理能力5萬噸/日。到2012年底,全市已建成47座污水處理廠,生活污水處理能力提升到470.18萬噸/日、城鎮污水處理廠全年污水處理量13.9億噸,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90.88%。推進東濠涌二期、荔枝灣涌三期等河涌綜合整治,啟動城市深隧系統排水工程規劃建設。海珠濕地一期建成開放,云嶺湖、金山湖全面完工。我市第一個景觀水質自動監測站在海珠湖建設投運,實時監控水質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