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環境狀況公報
2012
總 述
2012年,長春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增長,城市綜合實力明顯增強。地區生產總值完成4456.6億元,增長12%;全口徑財政收入完成927.7億元,增長15.5%;地方級財政收入完成340.8億元,增長18.1%;規模以上工業產值完成8262.6億元,增長17.4%;新口徑固定資產投資完成3172.9億元,增長30.4%;這些主要經濟指標的增幅在全國副省級城市中保持前列。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969.7元,農民人均純收入8570元。
全市環境監測工作以服務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為目標,以創新為動力,以務實為要求,以為民為宗旨,努力提高服務環境管理和宏觀決策的技術支撐水平,積極回應社會公眾對環境質量的訴求,保障和促進了全市經濟社會的平穩、較快發展。
空氣環境
長春市空氣環境污染以煤煙型污染和機動車排氣污染并重的復合型污染為主,空氣中首要污染物是可吸入顆粒物(PM10)。
狀況
城市空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可吸入顆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年均值分別為0.087、0.030和0.044毫克/立方米。空氣污染指數(API)年均值為69,首要污染物為可吸入顆粒物(PM10)。
空氣中主要污染物年際對比 單位:mg/m3
主要污染物
|
PM10
|
SO2
|
NO2
|
2011年
|
0.091
|
0.026
|
0.043
|
2012年
|
0.087
|
0.030
|
0.044
|
與上年相比,城市空氣質量略有好轉,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進行評價,各項主要污染物的年均值均符合國家年平均二級標準。全年未出現酸性降水。
在全年366天中,城區空氣質量達到Ⅰ級(優)天數78天,Ⅱ級(良)261天,優、良天氣之和占總天數的92.6%,Ⅲ級(輕微污染)以上天數為27天,僅占總天數的7.4%。空氣質量Ⅲ級(輕微污染)天氣主要分布在冬季采暖期和春季大風期,空氣質量Ⅰ級(優)主要分布在夏、秋兩季。
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較
空氣質量級別
|
2011年
|
2012年
|
達到或優于二級(達標),%
|
94.5
|
92.6
|
三級,%
|
5.0
|
7.1
|
劣于三級,%
|
0.5
|
0.3
|
廢氣排放
根據環境統計資料,2012年,全市煤炭消耗總量為2469.876萬噸,比上年增長了4.91%。
近兩年廢氣及其污染物排放量
項目
年度
|
煤炭消耗量
(萬噸)
|
二氧化硫
(噸)
|
氮氧化物
(噸)
|
煙(粉)塵
(噸)
|
工業廢氣排放量
(萬標立方米)
|
2011
|
2354.307
|
76322
|
153514.005
|
60661.9635
|
26101584.00
|
2012
|
2469.876
|
76400
|
151365.705
|
56474.5450
|
32545717.35
|
全市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為76400噸,比上年增加了0.1%;氮氧化物排放量總為151365.705噸,比上年減少了1.4%;煙(粉)塵排放總量為56474.545噸,比上年減少了6.9%。廢氣排放總量為32545717.35萬標立方米,比上年增長了24.7%。
措施與行動
1. 完成了大唐長春第二熱電有限公司3、4號機組等10個項目脫硫改造,華能九臺電廠等6個項目脫硝改造。
2. 嚴厲打擊工業企業超標排放、監督燃煤電廠脫硫脫硝設施穩定運行。出動執法人員1.4萬人次,排查各類企業4848家,治理不合格鍋爐80臺(套)。
3. 深入開展環保專項整治活動,堅持“屬地管理,分工負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集中排查整治環境安全問題。出動檢查人員1248人次,排查企業760家。對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消除了環境安全隱患。
4. 加強了機動車環保檢驗,對城區15家環保檢驗機構的46條檢測線實施實時視頻監控。檢測機動車35.08萬臺次,機動車環保檢驗率達84.2%。發放環保檢驗合格標志31.10萬枚。加強外埠機動車轉入管理,實現了外埠“黃標車”、老舊車0轉入。對全市876臺校車實施環保檢驗,限期整改超標排放校車106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