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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人居環境管理
(一)環境規劃
深圳市人居環境保護與建設“十二五”規劃被列為全市重點專項規劃之一,于2012年11月初由市政府批復實施。規劃提出發展優化、環境提升、城市宜居三大方面20項指標,明確綠色發展、環境提升、風險防控、宜居城市、能力建設5大任務,提出水污染治理等六大重點工程65個項目,總投資200億元,是我市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關鍵性文件和行動指導。
(二)環境立法
完成《深圳經濟特區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條例》、《深圳經濟特區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深圳經濟特區飲用水源保護條例》、《大亞灣核電廠周圍限制區安全保障與環境管理條例》等四部環保法規的修改工作。制定了《深圳經濟特區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草案)》和《深圳經濟特區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草案)》。
(三)環境政策
全面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頒布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實施方案,組織開展環境風險評估、環境污染損害鑒定評估等配套制度研究,將全市692家重污染行業具有較大環境風險的企業納入了強制性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范圍。截止2012年底,全市共有217家企業參與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累計簽訂了總保額約2.36億元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合同,商業保險參與環境風險管理的長效機制初步形成。
全力推進排污權交易。完成了深圳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的制度設計,開發建設了排污權交易管理系統和交易系統,完成了化學需氧量排污權交易數據庫的建設和更新,對776家試點企業開展了排污權交易全真模擬試運行。
(四)建設項目環境管理
嚴格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有關規定進行項目審批,全年共對2.44萬個項目進行了環境影響審批,環評執行率達到100%。進一步規范化工、液晶顯示器等行業分級審批管理,提高環評審批效能。提高龍崗河、坪山河及觀瀾河三河流域建設項目環保準入門檻,促進流域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開展環境敏感項目咨詢,對鋰離子電池、南山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月亮灣片區和西部通道等環境敏感項目和區域開展專項研究。
(五)環境監督執法
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加強重點流域、區域、行業和重點污染源的環境監督執法,大力整治各類污染,嚴厲查處違法排污行為。2012年,全市共下達限期治理124宗,限期整改1501宗,行政處罰案件2016宗,處罰金額6145.8萬元,關閉重污染企業134家,有力打擊了違法排污行為,保障群眾健康。
狠抓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工作。印發實施《深圳市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和《深圳市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2012年度實施方案》。做好涉重金屬企業污染減排臺賬的建檔工作。制定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和運行維護技術規范,指導、推進有關涉重金屬企業在線監測設備安裝工作,目前全市約有100家企業已完成安裝。
開展環保信用評定。對828家企業進行環保信用結果評定,對不同信用等級的企業采取不同的鼓勵或限制措施;并將評定結果通報公安、工商、海關、財政、外貿、金融、證券等單位,以及與環保部門開展綠色采購等合作的24家企業,建議有關單位和企業根據企業環保誠信評價結果分別采取相應的激勵或約束措施。
(六)環境監測
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從3月8日起向公眾發布全市PM2.5等六項污染物九個指標的實時監測數據。開展全市重金屬污染、“菜藍子”基地等專項監測,定期開展空氣、水、噪聲、生物、降水、海洋、污染源、市政設施等環境監測,全年共報出監測數據177.5萬個。監測能力建設取得較大進展,完成646家污染企業的在線聯網,其中260家實現視頻監控;寶安區等5個區級監測站通過省環保廳組織的標準化驗收;深圳市生態安全監測系統中心站主體工程竣工;環境空氣質量立體監測系統建設工作正在大力推進。
(七)環境應急
編制并實施《深圳市環境應急管理“十二五”規劃》,開展全市重點行業企業環境應急預案編制備案工作。安排近400萬元專項資金采購應急設備設施和應急消耗物資,舉辦了模擬危險廢液泄漏的市區聯合環境應急演練。組織開展“環境安全宣傳教育月”活動,開展專項行動排查治理企業風險隱患,出動人員4457人次,檢查企業774家,排查并消除了一批環境風險隱患。
(八)污染減排
出臺了《深圳市“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實施方案》、《深圳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規劃》,下發了2012年污染減排任務。建立實施了季度核查、專項稽查、形勢分析和通報制度,將季度減排報告納入全市經濟形勢分析會;強化污染減排考核,將考核結果納入我市環保工作實績考核和政府績效考核。2012年我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項主要污染物均超額完成年度減排任務,圓滿完成了廣東省下達我市的各項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
(九)治污保潔工程
全年共下達治污保潔工程任務256項,涉及水環境綜合整治、大氣環境污染治理、生態恢復與建設等八大方面內容;重點項目總投資約308億,累計完成108.64億,其中2012年內完成投資約81.86億,大批“十二五”新項目進入啟動和實施階段。出臺《深圳市治污保潔工程行動計劃(2012-2016年)》,開展治污保潔工程八年回顧總結工作。
(十)環保考核
通過了環保部對我市第三次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復核和省人大對我市跨市河流交接斷面水質達標考核。完成國家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廣東省環境保護責任考核和省政府對我市的污染減排考核工作。2012年度,省政府對我市的污染減排考核結果為良好。對各區、新區、市直有關部門和重點企業的主要領導開展環保工作實績考核,并將PM2.5監測結果、綠色建筑發展情況、公眾環境意識水平等納入考核。
(十一)生態建設
穩步推進“深圳市生態文明建設規劃”編制工作,修改完善《深圳市生態文明指標體系》,啟動深圳市生態文明建設工作考核指標體系研究工作。羅湖區創建國家生態建設示范區完成公示,寶安區深開、先歌、華美、北大方正等4家工業園區創建“深圳市生態工業園區”通過專家驗收,銀星高科技工業園等4個工業園獲評為深圳市生態工業園區,推進寶安觀瀾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創建國家生態工業園區。
(十二)宜居城市建設
出臺《深圳市創建宜居城市行動計劃(2012-2013年)》、《深圳市創建宜居社區工作方案》,編制《深圳市宜居城市建設評估》,引導宜居城市建設有序推進。持續開展宜居城市創建,至2012年,65個社區已獲得廣東省宜居社區稱號,184個社區已通過深圳市宜居社區評審。著力培育與孵化宜居環境范例獎項目,“深圳灣濱海休閑帶生態保護及城市綠化建設項目”等4個項目獲評“2011年廣東省宜居環境范例獎”。至2012年,全市已有2個項目獲得中國人居環境范例獎、12個項目獲得廣東省宜居環境范例獎,連續2年成為全省獲獎項目最多的城市。在保障性住房中率先開展標準化設計,完成標準圖集的編制;住宅產業化示范基地和項目初具規模,培育了25個住宅產業化示范基地和項目。
(十三)綠道網建設
印發實施《2012年深圳市綠道網建設實施方案》,截至2012年底,我市建成省立綠道347公里,城市綠道772公里,社區綠道1091公里,實現了平均每1平方公里面積有1公里綠道的目標,形成總長2210公里的綠道網絡體系。發揮綠道網的綜合功能和效益,制訂了綠道功能開發策劃方案,精心設計14條綠道品牌旅游線路,高標準打造20個綠道“興奮點”。大力宣傳推廣綠道,組織開展了“鳳凰山山地自行車(全國)挑戰賽”等一系列活動。
(十四)區域合作
深港兩地環保部門聯合召開“大鵬灣及深圳灣區域環境管理小組第十八次會議”、“深港環保合作交流第十三、十四次會議”,共同推進兩灣流域環境污染整治項目建設、開展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合作項目研究、構建綠色珠三角地區優質生活圈、推動深港企業提高清潔生產水平。深莞惠三市聯合在惠州召開環保合作第三次會議,深圳與東莞、惠州環保部門共同簽署《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聯動工作框架協議》與《飲用水源與跨界河流水質監測工作一體化協議》,并就三市聯動清理整治非法畜禽養殖場問題等五項工作達成合作共識。2012年深圳市在跨區域環境保護聯防聯治、跨市河流水質監測合作等方面積極開展工作,開展了跨界小流域污染調查,對龍崗河、坪山河、觀瀾河三條跨市河流的干流及丁山河、黃沙河、杶梓河等14條跨界支流進行了全面摸底調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