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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實習生 郭奉儀) 江蘇省省環保廳日前發布了《2012年江蘇省環境狀況公報》,公報指出,與2011年相比,全省酸雨發生率上升9.4個百分點,降水酸度和酸雨酸度均有不同程度加強,但發生酸雨的城市數減少了1個,為連云港市。以下是公報全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一條“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定期發布環境狀況公報”的規定,現發布2012年度江蘇省環境狀況公報。
江蘇省環境保護廳廳長:
2013年5月30日
綜述
2012年,全省上下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于生態文明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五位一體”精神,切實加大污染減排力度,加快推進碧水藍天工程,持續加強環境執法監管,集中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不斷深化環保領域改革創新。全省年度減排任務順利完成,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生態文明建設工程取得積極進展,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基本現代化建設奠定了良好環境基礎。
一、環境質量
(一)水環境
全省地表水環境質量總體處于輕度污染。列入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網 83個國控斷面中,Ⅰ~Ⅲ類水質斷面占43.4%,Ⅳ~Ⅴ類水質斷面占54.2%,劣Ⅴ類水質斷面占2.4%。地表水國控斷面主要污染物高錳酸鹽指數和氨氮平均濃度分別為4.1毫克/升和0.51毫克/升,較2011年分別下降2.4%和16.4%。
1.飲用水源
江蘇省飲用水以集中式供水為主。2012年全省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總量約45.83億噸,90個地表水水源地和4個地下水水源地取水量分別占98.5%和1.5%,長江和太湖取水量分別占取水總量的59.7%和20.9%。
按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及《地下水質量標準》評價,全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
2.太湖流域
太湖湖體高錳酸鹽指數和氨氮年均濃度均達Ⅱ類水質標準要求,總磷年均濃度符合Ⅳ類標準,總氮年均濃度仍劣于Ⅴ類標準限值。與2011年相比,湖體高錳酸鹽指數、氨氮和總磷年均濃度分別下降9.8%、12.0%和11.3%,總氮年均濃度持平。太湖湖體綜合營養狀態指數為56.5,同比下降0.8,總體處于輕度富營養狀態。
4~10月藍藻預警監測期間,通過衛星遙感監測發現藍藻水華現象85次,平均發生面積約為75.9平方千米,多以小規模、局部水域聚集為主,9月中、下旬出現了較大面積藍藻聚集現象。藍藻仍多發于西部沿岸區,過藻區域具有明顯的“西部沿岸→竺山湖、梅梁湖→湖心區,西部多發”的特征。湖體藻類密度范圍在12~9749萬個/升,平均值為741萬個/升。
與2011年相比,藍藻水華首發時間基本一致,發生次數持平,平均發生面積下降21.7%,面積100平方千米以上藍藻發生頻次下降14.1個百分點;湖體藻類密度同比下降10.6%。
15條主要入湖河流中,有4條河流水質優于或達到Ⅲ類,11條河流水質處于Ⅳ類和Ⅴ類。與2011年相比,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的河流數保持穩定。
省政府對太湖流域5市65個重點斷面水質進行目標考核,有29個達標,達標率為44.6%,與2011年相比保持穩定。
3.淮河流域
江蘇省淮河干流水質較好,4個斷面水質均符合Ⅲ類標準。主要支流水質總體處于輕度污染,Ⅰ~Ⅲ類、Ⅳ~Ⅴ類和劣Ⅴ類水質斷面分別占65.7%、25.8%和8.5%,影響水質的主要污染物為氨氮、總磷和高錳酸鹽指數。與2011年相比,淮河干流水質保持穩定,支流水質略有好轉,Ⅰ~Ⅲ類斷面比例提高9.4個百分點。
列入國家《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年)》的淮河流域23個水質考核斷面中,有22個水質達到考核目標要求,達標率為95.7%。其中,南水北調東線江蘇段15個控制斷面水質年均濃度均達標。
4.長江流域
江蘇省長江干流水質較好,10個例行監測斷面水質全部達到地表水Ⅲ類標準,與2011年相比水質保持穩定。主要入江支流水質總體處于輕度污染,41條主要入江支流的45個控制斷面中,Ⅰ~Ⅲ類、Ⅳ~Ⅴ類和劣Ⅴ類水質斷面分別占62.2%、24.5%和13.3%,主要污染物為氨氮和總磷;與2011年相比,Ⅰ~Ⅲ類斷面比例提高8.9個百分點。
列入國家《長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年)》的長江流域9個考核及評估斷面中,有7個年均濃度達到考核目標要求。
5. 廢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
全省廢水排放總量約58.84億噸,其中工業廢水排放量 23.52億噸,占39.97%;生活污水排放量35.29億噸,占59.98%;垃圾和危險廢物集中式治理設施廢水排放量281.55萬噸,占0.05%。廢水中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為119.70萬噸,其中:工業源排放化學需氧量23.14萬噸,占19.33%;生活源排放化學需氧量57.25萬噸,占47.83%; 農業源排放化學需氧量38.77萬噸,占32.39%;垃圾和危險廢物集中式治理設施排放化學需氧量0.54萬噸,占0.45%。廢水中氨氮排放總量為15.31萬噸,其中:工業源排放氨氮1.63萬噸,占10.65%;生活源排放氨氮9.70萬噸,占63.36%;農業源排放氨氮3.91萬噸,占25.54%;垃圾和危險廢物集中式治理設施排放氨氮0.069萬噸,占0.45%。
與2011年相比,全省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減少4.9萬噸,氨氮排放總量減少0.4萬噸。
(二)空氣環境
1.城市空氣
全省環境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平均濃度為9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3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37微克/立方米。根據國家關于環境空氣質量新老標準執行過渡期的相關要求,以三項主要污染物、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評價,13個省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均未達到二級標準。
與2011年相比,全省環境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和二氧化硫年均濃度分別下降1.1%、2.9%,二氧化氮年均濃度上升12.1%。
2012年10月,全省72個國控空氣自動站全部形成空氣質量新標準規定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等6項污染物監測能力并開展試運行。10~12月,72個國控站點PM2.5日均濃度范圍在10~285微克/立方米之間。
2.酸雨
全省省轄城市酸雨平均發生率為36.0%,降水年均pH值為5.04,酸雨年均pH值為4.58。8個城市監測到不同程度的酸雨污染,酸雨發生率范圍為2.1%~70.2%。徐州、連云港、淮安、鹽城和宿遷5市未采集到酸雨樣品。
與2011年相比,全省酸雨污染總體格局變化不大,酸雨發生率上升9.4個百分點,降水酸度和酸雨酸度均有不同程度加強,但發生酸雨的城市數減少了1個,為連云港市。
3.廢氣和主要污染物排放
2012年,全省廢氣中二氧化硫排放總量99.2萬噸,其中:工業源排放二氧化硫95.75萬噸,占96.52%;生活源排放二氧化硫3.42萬噸,占3.45%;垃圾和危險廢物集中式治理設施排放二氧化硫0.029萬噸,占0.03%。全省氮氧化物排放總量147.96萬噸,其中:工業源排放氮氧化物113.36萬噸,占76.62%;生活源排放氮氧化物0.65萬噸,占0.44%;機動車排放氮氧化物33.9萬噸,占22.91%;垃圾和危險廢物集中式治理設施排放氮氧化物0.047萬噸,占0.03%。全省煙(粉)塵排放總量為43.86萬噸,其中:工業源排放煙(粉)塵39.59萬噸,占90.26%;生活源排放煙(粉)塵1.4萬噸,占3.19%;機動車排放顆粒物2.85萬噸,占6.50%;垃圾和危險廢物集中式治理設施排放煙(粉)塵0.02萬噸,占0.05%。
與2011年相比,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減少6.2萬噸,氮氧化物排放量減少5.6萬噸。
(三)聲環境
全省城市區域聲環境質量總體達到二級水平(較好等級),5個城市處于三級水平(一般等級);全省功能區聲環境質量總體穩定,平均等效聲級晝夜變化分明,超標主要出現在夜間4a類功能區(既有鐵路干線兩側區域);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基本保持穩定,平均車流量略有下降,11%的路段平均等效聲級超過國家標準限值70分貝(A)。
1.區域環境噪聲
區域聲環境質量平均等效聲級為54.8分貝(A),達到城市區域環境噪聲二級水平。影響聲環境質量的主要聲源依然為社會生活噪聲,所占比例為56.4%;其次為工業噪聲、交通噪聲和施工噪聲,所占比例分別為20.9%、18.8%和3.9%。
13個省轄城市區域噪聲平均等效聲級分布在52.4~59.0分貝(A)之間,其中南京、無錫、鹽城、鎮江和宿遷5市噪聲水平為三級(一般),其余各市均處于二級水平(較好)。
2.功能區噪聲
全省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為1類區(居住、文教機關區)、2類區(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3類區(工業區)和4類區(交通干線兩側區域),其中4類區又劃分為4a(既有鐵路干線兩側區域)和4b類區(新建鐵路干線兩側區域)。依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評價,我省1~4類功能區聲環境晝間達標率分別為97.3%、99.5%、99.3%、100%和100%,夜間達標率分別為88.6%、92.7%、97.1%、73.9%和91.7%。交通干線兩側區域夜間噪聲仍是影響功能區聲環境質量的主要因素。
全省各類功能區噪聲晝夜變化分明。受城市日常生產生活的作息時間規律影響,夜間平均等效聲級明顯低于晝間,一般在夜間1~3時達到谷底,晝間8~9時和16~18時達到峰值。
3.道路交通噪聲
全省監測道路總長2906.4千米。13個省轄城市道路交通晝間聲環境質量總體評價為好,平均等效聲級為66.5分貝(A),達到道路交通噪聲強度等級一級。平均等效聲級分布范圍為63.2~68.7分貝(A),除無錫市外全部達到道路交通噪聲強度一級水平。全省超過70分貝(A)(國家標準限值)的路段長度占監測道路總長的11%。
(四)生物環境
在長江、京杭大運河、太湖等主要水體開展了水生生物多樣性調查監測,共布設河流斷面66個、湖泊測點51個。主要河流底棲動物物種多樣性評價等級為豐富的斷面占3.0%、較豐富等級斷面占31.9%、一般等級斷面占33.3%、貧乏等級斷面占13.6%、極貧乏等級占4.6%、未采集到底棲動物物種的斷面占13.6%;主要湖泊底棲動物多樣性狀況好于河流,物種豐富的測點占5.9%、較豐富的測點占58.8%、一般等級的測點占31.4%、貧乏等級的測點占3.9%。
與2011年相比,水生生物物種多樣性保持穩定,底棲動物物種豐富和較豐富斷面比例基本持平。
采用微生物含量等級標準評價,全省城市環境空氣細菌和霉菌含量評價分別有60.3%和55.4%的測點為清潔級,分別較2011年下降4.1個百分點和16.5個百分點。
(五)近岸海域
全省近岸海域24個海水水質測點中符合《海水水質標準》(GB3097-1997)一類、二類、三類的海水測點比例分別為20.8%、41.7%、37.5%,無四類海水。
對照《中國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要求, 12個主要近岸海域功能區中有10個功能區水質達標,達標率為83.3%,與2011年持平。15個近岸海域海洋沉積物環境質量測點中有11個符合《海洋沉積物質量》(GB18668-2002)一類標準,占總數的73.3%,較2011年上升6.6個百分點。
31個入海河口水質監測斷面中,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的斷面占41.9%,Ⅳ類和劣Ⅴ類斷面分別占35.5%和22.6%。與2011年相比,入海河口水質保持穩定。
(六)輻射環境
全省輻射環境28個國控點和272個省控點監測結果表明,輻射環境質量保持在天然放射性本底水平范圍內。長江、淮河、太湖等重點流域水體中天然及人工放射性核素含量均在本底范圍內;重點飲用水源地取水口水中放射性指標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要求;環境中電磁輻射監測結果均低于《電磁輻射防護規定》(GB8702-1988)中公眾導出限值的要求。
田灣核電站外圍輻射環境監控系統正常運行,6個實時在線自動監測站監測結果,以及核電站外圍30公里范圍內陸地環境和海洋環境介質樣品監測結果表明,核電站周圍陸地伽馬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環境中放射性核素含量均在本底水平統計漲落范圍內。
稀土冶煉加工及核技術應用等重點污染源企業周圍輻射環境質量在江蘇省天然本底水平范圍內;廣播電視發射臺、移動通信基站、高壓輸變電工程等重點設施周圍環境監測點電磁輻射水平滿足相應環境標準的要求。
(七)固體廢物
全省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10189.4萬噸,綜合利用量9081.1萬噸,處置量860.9萬噸,貯存量302.9萬噸。危險廢物產生量208.8萬噸,綜合利用量110.0萬噸,處置量97.8萬噸,貯存量2.8萬噸。
我省共有污水處理廠454座,日產生污泥量7126噸。全省污泥規范化處置率由2011年的85.3%上升至89.6%。其中焚燒處置方式占52.8%,比2011年增長29.5%;填埋處置方式比例下降明顯,由2011年的20.7%降低至9.5%;建材綜合利用、堆肥、土地利用處置方式分別占25.0%、8.2%、0.7%。
2012年底,全省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共有314家,現有綜合利用能力345萬噸/年,焚燒處置能力19萬噸/年,填埋處置能力6.36萬噸/年。全省共建成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36座,其中焚燒處置設施32座,填埋設施4座。基本建成了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處理處置網絡。
全年共審批危險廢物跨省轉移252項,其中:移入128項,轉移廢物9.4萬噸;移出124項,轉移廢物13.7萬噸。全省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共接收廢棄電器電子產品87.1萬臺,拆解69.3萬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