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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實習生 賈茹)為幫助中國企業、相關機構和組織全面了解中國主要貿易伙伴的貿易投資政策,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和能力,商務部依據相關規定,近日發布了《國別貿易投資環境報告2014》,在《國別貿易投資環境報告2014》中墨西哥部分,介紹了墨西哥的進口管理措施。
2013年12月9日,墨西哥在《聯邦官方公報》上發布了“修改、補充和廢止《海關法》部分條款的法令”(Decreeamending,supplementingandrepealingvariousprovisionsoftheCustomsAct),該法令旨在提供一個可以改善程序以使貿易便利化的機制,更好地實現對貨物進出關境的監管,通過投資基礎設施、升級和合并海關事務的實踐和流程等方面的改革來促進海關操作的創新和現代化。這些實踐包括在海關清關時使用非介入性(nonintrusive)技術,允許個人直接操作貨物進出口,允許在先前規定的范圍之外建立戰略保稅倉庫(strategicbondedwarehouses)等。上述改革有利于提高透明度并簡化外貿操作的相關程序。
改革措施包括:提高海關清關地點的靈活性、公司和個人的直接清關、對搬運人增加要求、戰略保稅倉庫、進出口電子數據的預驗證、無書面文件的電子數據傳輸、電子通知、海關清關風險分析和非介入性檢查、海關經紀人改革、與其他國家的海關部門合作等。
具體來說,每項措施的具體內容有:
(1)貨物清關。為提高海關清關效率,在獲得海關主管部門預先批準的前提下,在授權地之外實行海關貨物清關;可選擇使用報關行;以“海關代理人”替代原先的內部代理;進一步明確報關行的權利義務以及獲得報關行資格所需要滿足的條件;廢止了替代報關行;等等。
(2)鐵路運輸。允許臨時進口的機車及其專用設備在墨西哥境內暫留10年。
(3)戰略保稅倉庫。在全國范圍內批準設立戰略報稅倉庫,無論其是否臨近海關;引進免申請審核的戰略貨物報稅倉庫制度。
(4)電子驗證數據。在現有經授權報關行聯盟和商業協會之外,尋求個人和企業經授權可提供電子數據驗證服務的可能性。
(5)海關電子系統。建立海關電子執行系統;進出口貨物的申請將通過電子檔案處理系統進行處理;進口商和出口商必須填寫一份有關于貨物價值但不同于發票的電子文件,其中必須包含該產品所有商業信息。
(6)海關檢查,風險評估以及非介入性檢查。特殊的海關檢查,將SAT自身的檢查活動以及獲得SAT授權的相關人所進行的檢查活動合并;墨西哥將通過使用非介入式技術展開海關檢查。
(7)納稅人權利。在自動檢查機制啟動前后都允許對申請進行矯正,但根據外國貿易規則需要獲得授權的情況除外;自發性的規范化的臨時進口商品無需支付罰款,若在決定通知之前完成罰款支付的,則可打折50%。
(8)墨西哥境內停留條件。《海關法》和《移民法》對于不同等級的外國人和身處海外的墨西哥人給出了統一的定義。
(9)與他國海關的合作。墨西哥海關現有權與他國海關管理部門進行電子協調并調取相關信息以防止危害到墨西哥國民生產及聯邦財政的行為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