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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展門戶網訊(實習生 胡少雄)近年來, 出于對能源安全、溫室氣體排放等多方面的考慮,世界各國紛紛加大國內的生物液體燃料生產。近日,能源基金會中國(Energy Foundation)發布了題為《世界主要國家生物液體燃料產業政策》的研究報告。報告描述了2004年—2014年中國生物液體燃料政策。
國家宏觀經濟政策
2004-2014 年的國家中央一號文件從不同角度提出了發展生物質能產業的方向和要求。但與生物液體燃料密切相關的內容主要包括:2007 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加強生物質產業技術研發、示范、儲備和推廣,組織實施農林生物質科技工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利用荒山、荒地等資源,發展生物質原料作物種植;加快制定有利于生物質產業發展的扶持政策。2008 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推進以非糧油作物為主要原料的生物質能源研究和開發。2006 年《中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中提出:實行優惠的財稅、投資政策和強制性市場份額政策,鼓勵生產與消費可再生能源加快開發生物質能,擴大生物質固體成型燃料、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生產能力。2009-2014 年中央一號文件和《中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中對于生物質能源沒有新的政策表述。
國家能源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
2005 年2 月28 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根據2009 年12 月26 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的決定》修正,其中第十六條規定國家鼓勵清潔、高效地開發利用生物質燃料,鼓勵發展能源作物。國家鼓勵生產和利用生物液體燃料,石油銷售企業應當按照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的規定,將符合國家標準的生物液體燃料納入其燃料銷售體系。第二十五條規定:對列入國家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指導目錄、符合信貸條件的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項目,金融機構可以提供有財政貼息的優惠貸款。第二十六條規定:國家對列入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指導目錄的項目給予稅收優惠。
(2)《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指導目錄》
2005 年11 月,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指導目錄》(發改能源【2005】2517 號)。該目錄的第63 項是生物液體燃料,并指明是利用非糧食作物和林木質生物質為原料生產液體燃料,技術發展狀況時處于研發階段。
(3)《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2007 年10 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規定了國家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國務院有關部門發布的“國家能源技術政策”、“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關于進一步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等行政規定中,也制定了鼓勵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