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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開幕,張德江委員長主持會議。根據議程,會議審議了多項法律草案或修正案草案,并審議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等相關工作報告以及任免案。
京華時報訊(記者孫乾)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昨天審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草案。根據草案,我國擬將每年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即現行憲法。草案擬將現行憲法公布施行的日期,即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每年12月4日,國家通過各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
關于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草案的說明指出,現行憲法公布施行以來,每年12月4日全國各地開展以學習宣傳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為重點的法制宣傳活動,每10年都舉行一次隆重的紀念活動,這已成為慣例,對形成憲法至上、守法光榮的良好氛圍起到了有力的促進作用。
說明指出,以立法形式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集中反映全黨和全國人民的意志,有利于在全社會加強憲法宣傳教育,樹立忠于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的意識,進一步弘揚憲法精神、維護憲法權威、捍衛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推進法治中國建設。
>>委員建議
現行法律要按照憲法清理
京華時報訊(記者孫乾)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羅亮權表示,贊成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
羅亮權指出,四中全會推進依法治國,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堅持依法治國,關鍵是要依憲治國,因為憲法是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憲法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我們要維護憲法穩定和權威,要依法治國,就要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尊重憲法。過去也有法律,但我認為在法律的推進落實上是不夠的。黑體字不如紅體字,紅體字不如講話,不是按法律辦,而是以人的意志辦。”
羅亮權提出,要防止法律成為部門的利益,要真正做到開門立法、民主立法、科學立法。對現有的法律,要按照憲法這部大法進行認真清理。與憲法不符合的,要進行修改,做好立改廢的工作,使其符合人民的心愿。羅亮權提出,依法治國、依憲治國,關鍵是要督促法律的落地,要在法律的實施上下功夫,全國人大要下氣力監督。
>>相關背景
國家憲法日推進依憲治國
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了“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的要求。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擁有最高法律效力。我國曾于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通過四個憲法,現行憲法為1982年憲法,于當年12月4日正式實施。2001年,我國將每年的12月4日作為“全國法制宣傳日”。根據昨天審議的草案,我國擬將每年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
早在1982年12月4日現行憲法頒布時,一些憲法學者就曾建議設立“憲法日”。多名法學專家稱,此前全國人大曾就“如果設立憲法日,第一個紀念日通過什么方式慶祝”征求法學專家的意見。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李林表示,以“依法治國”為主題的四中全會,是維護憲法法律權威的直接體現。設立憲法日,對在全社會開展憲法意識、憲法觀念和憲法權威的教育有重要意義。
我國現行憲法經歷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修訂。健全和完善憲法監督制度,是我國法制建設的一件大事。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劉松山表示,長期以來,各方面加強憲法監督的呼聲較強烈,但同時,對加強憲法監督要積極穩步推進,不能一蹴而就。
京華時報記者王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