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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聽取關于提請審議反恐怖主義法草案議案的說明。受委員長會議委托,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郎勝在作草案說明時介紹,草案對反恐怖主義有關工作體制機制責任和安全防范、情報信息、應對處置等手段措施作了規定,是一部包括權力與責任、實體與程序的專門性法律。
制定反恐怖主義法是形勢需要
在郎勝看來,加緊制定反恐怖主義法,既是應對當前嚴峻的反恐怖主義斗爭形勢、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迫切需要,也是完善反恐怖主義工作體制機制和防范處置措施,切實提高反恐怖主義工作能力水平的迫切需要。
“近年來,我國反恐怖主義工作適應形勢任務的發展變化,向實戰化轉型,在反恐怖主義情報、偵查、防范、應急等各方面都有了新的發展?!崩蓜僬f,“一方面,工作中不斷建立健全的各種基本制度、長效機制,經過實踐檢驗,已經較為成熟,需要通過法律形式固化。另一方面,由于沒有系統明確的法律規定,目前在反恐怖主義工作中,仍然存在相關工作體制機制還不夠完善、手段措施不夠有力等問題,與當前嚴峻復雜的反恐怖主義斗爭形勢不適應,迫切需要通過制定專門的反恐怖主義法予以解決、完善?!?/p>
據郎勝介紹,目前,我國缺少專門的反恐怖主義法,關于反恐怖主義的法律規定散見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反恐怖工作有關問題的決定、刑法、刑事訴訟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中,“面對當前嚴峻復雜的反恐怖主義斗爭形勢,需要制定一部專門的反恐怖主義法,完善我國反恐怖主義法律體系”。
郎勝還認為,隨著我國反恐怖主義國際合作對象和范圍不斷拓展,進一步完善反恐怖主義法律制度,有利于在國際反恐怖主義合作中把握主動。
反恐怖主義法草案涉及五大方面
據介紹,在工作體制機制責任方面,草案對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及其辦公室以及軍隊、武警、民兵和相關部門的職責任務作了規定,并規定了相應的保障、監督和法律責任。
在安全防范措施方面,草案規定了宣傳教育、網絡安全管理、運輸寄遞貨物信息查驗、危險物品管理、防范恐怖主義融資、城鄉規劃和技防物防、重點目標保護、國(邊)境管控與防范境外風險等措施。
在情報信息方面,草案規定建立國家反恐怖主義情報中心和跨部門情報信息運行機制,統籌有關情報信息工作。
在應對處置方面,草案規定了建立健全恐怖事件應對處置預案體系,明確了指揮長負責制和先期指揮權,詳細規定了可以采取的各種應對處置措施。
在國際合作方面,草案規定了反恐怖主義國際情報信息交流、執法合作、國際資金監管合作、刑事司法協助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