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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世矚目的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日前在北京落幕。世界輿論對會議的核心議題予以廣泛關注。持不同觀念之媒體或觀察家,對此不管是褒是貶,是抑是揚,有一點已經成為一個毋庸置疑的現實:“依法治國”將成為當今中國的主流趨勢。
10月28日,中國官媒全文發表習近平在全會上對此所作的“說明”,為“依法治國”核心精神與各項決定做“注腳”。習近平的“說明”引經據典,也時常使用自家語言,使未來中國執政者在何種旗幟下,如何具體實施“依法治國”的路線圖,以某種“看得見摸得著”的方式,更加清晰地呈現于世人面前。
在觀念之釋疑層面,習近平理直氣壯強調“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即“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而黨的領導又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來實施。這體現了習近平“只有中國共產黨可以領導好當今中國的依法治國”的強大信念,也體現其對“只有依法治國才能反過來凈化、規范、加強黨的執政力量”的深邃思考。此為習式印記之一。
在談到依法治國模式時,習近平沒有提“西方”,而是稱“不照抄照搬別國模式”。這應該是習近平在全面考量新的國際形勢之后的提法。這不啻告訴世界,西方與各國在完善“依法治國”模式的探索之路上完全平等。而中國將執著探索屬于自己的“中國特色”,以求以自己成功經驗為“法治世界”作出貢獻。氣場,氣魄,氣息均有習式印記。
對于“全會決定提出建立憲法宣誓制度”,習近平是這樣說明的:“這是世界上大多數有成文憲法的國家所采取的一種制度。在142個有成文憲法的國家中,規定相關國家公職人員必須宣誓擁護或效忠憲法的有97個。關于憲法宣誓的主體、內容、程序,各國做法不盡相同,一般都在有關人員開始履行職務之前或就職時舉行宣誓。全會決定規定,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這樣做,有利于彰顯憲法權威,增強公職人員憲法觀念,激勵公職人員忠于和維護憲法,也有利于在全社會增強憲法意識、樹立憲法權威。”這里,可能有人又要問了,究竟黨的領導大,還是憲法權威大?習近平的回答是,黨的領導與憲法權威各司其職,以負責、清明、強有力、高效率的黨的領導維護憲法權威。
從習近平“打虎”、整黨成功業績看,習是一個最重落實的領導人。他總說的一句話是“抓鐵有痕”。這也體現于他的“說明”。他引述張居正的話:“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強調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引述英國哲學家培根的一段話:“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則說清楚了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可見,習之思想,不僅來源于傳統,也借鑒于“西方”。
讀習近平的“說明”,增強了海外華僑華人對中國下一階段,在“依法治國”領域取得長足進步的信心;增強了他們對中國為“法治世界”提供參照系與成功經驗的信心。
(摘自《歐洲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