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統計中的經濟地帶是如何劃分的?
目前,統計中所涉及東部、中部、西部和東北地區的具體劃分為:
東部10省(市)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和海南;中部6省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西部12省(區、市)包括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和新疆;東北3省包括遼寧、吉林和黑龍江。
目前,統計中所涉及東部、中部、西部和東北地區的具體劃分為:
東部10省(市)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和海南;中部6省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西部12省(區、市)包括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和新疆;東北3省包括遼寧、吉林和黑龍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