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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2月28日訊 (記者焦夢)2月27日下午閉幕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任命陳吉寧為環境保護部部長,公眾對新上任的陳部長能否扭轉“霧霾鎖國”、污染嚴重的艱難局面,投入了前所未有的關注度。為此,記者專訪了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梳理回顧當前環保工作遇到的種種困惑,站在新的歷史起點重新出發,暢談對新任環保部長的期許。
“從來沒有一任環保部長的去留像現在這樣受到如此大的關注,”常紀文回憶說,“前任部長周生賢因松花江污染事件而臨危受命,而現在的污染程度已經從點到面,到了不得不治理的地步。”常紀文希望陳部長在污染物高位疊加期有所作為,為突破當前的環保困局做出自己的貢獻。
環境保護要有大視野、大胸懷
最近幾年環境問題特別嚴峻,環保界也在不斷反思和展望。很多學者包括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提出了環境污染排放量的歷史拐點,認為對環境問題進行歷史總結非常必要。
常紀文認為當前的環保治理首先要有大視野大胸懷,在對歷史轉折點形成共識的當下,解決好歷史定位問題。目前環保監管存在一些誤區,把問題都歸結為立法和執法不嚴。
為此,對環境保護工作應把握好四大問題。
第一,資源配置不充分與不科學導致的資源與環境問題,不應當看作是道德和執法問題。因此不應片面重視執法的作用,而是應同時重視宏觀調控和經濟綠色發展的作用。如果民眾連吃飽飯的簡單訴求都難以滿足,這時候提過高的環保要求必然難以遵守,因為解決生存問題一定是頭等大事。再比方說公共汽車到站時,烏壓壓一片乘客等待上車,車上的座位不搶怎么辦呢?所以不能以簡單的道德指責來衡量資源配置不充分和不科學導致的資源與環境問題。
第二,發展不足導致的環境問題不應當看作是素質問題,執法是必須的,但不應過分重視執法的作用,而是應當在發展中解決環境問題。很多人都認為對污染企業執法不嚴造成了環境問題,但是實際上是地方經濟增長和就業的需求壓力造成地方縱容污染式的增長。
第三,如何看待現在的歷史階段:環境優先不等于不要GDP的環境優先,不等于環境和經濟發展完全矛盾。早在1972年聯合國《斯德哥爾摩宣言》和1992年的《環境與發展宣言》就提出,發展中國家的環境問題大半是由發展不足造成;此后聯合國關于環境與發展問題的文件都提出應把環境問題整合到發展過程之中予以考慮。也就是說,用犧牲經濟發展元氣的方式來保護環境不可取。犧牲經濟的可持續性,必然犧牲環境保護的可持續性。
習近平主席提出我國碳排放2030年達到歷史頂峰的判斷是非常科學的,也得到社會各界的認可。相對應的,我國目前處在污染排放的高位疊加期,拐點可能在2020-2030年才能到來,在2035-2040年都可能處于歷史高位。我們必須清醒認識到和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環境問題到底處于哪個階段,要通過科技、管理創新,在創新和發展中解決環境問題。有些人給環保部門壓力很大,要求把所有的污染企業全部關掉。在邁向經濟新常態、經濟轉型尚未完成的當下,簡單的關停企業不但無法幫助企業轉型升級,還對經濟發展有阻礙作用。他強調環境問題本身需要錢來解決;沒有資金投入,環境問題的解決就沒有持續性。“對環境保護的歷史定位問題一定要清楚不要糊涂,對環境治理要著急但是不能太著急更不能瞎著急,”他認為。
資料來源:我國環境污染形勢分析與治理對策研究課題組
根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有關研究,隨著中國成為上中等收入國家,經濟增長已進入從高速轉向中高速的增長轉換期,逐步進入GDP年均 7%~8%左右的中速增長的新常態,到2020年經濟增速可能為6.3%左右。在此情景下,隨著經濟增長放緩,經濟結構的進一步調整,污染物產生量增速下降,污染物減排壓力逐步降低。
第四,要有歷史方法、遵循歷史規律。世界上的發達大國在發達過程之中都走了一條先污染后治理——邊污染邊治理——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的轉型之路。我國總體走過的路是先污染后治理,這是任何一個大國特別是發展中大國都擺脫不了的發展規律。有的大國在先污染后治理時就沒有取得突破,沒有獲得可持續性;有的大國從先污染后治理,轉向邊污染邊治理獲得了新生,最后走向了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
要想完成這一蛻變,他認為應具備科技創新、完成經濟的原始積累、環境容量能夠承受三個要素。我國目前已經比較成功地轉向了邊污染邊治理的階段,環境壓力可能會進一步增加,仍然在被動的防守,但是我們現在也可能向主動攻擊轉型。當前我國各種污染物排放此消彼長,總體還在增加;我國已經出臺《循環經濟促進法》、《清潔生產促進法》,在局部地區已經進入了這一階段,但是總體還是向邊污染邊治理轉型。
常紀文認為不走西方國家先污染后治理老路的提法是正確的,但是作為一個發展中大國,卻難以避免走這條路。我們應正視自己的問題,坦承我國要經過先污染后治理再轉向邊污染邊治理的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