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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展門戶網6月11日訊 6月10日國務院第94次常務會原則通過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意見》稿。該《意見》明確了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相關政策措施。
《意見》明確了五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降低返鄉創業門檻。鼓勵返鄉創業人員參與建設或承擔農村公共服務項目。
二是落實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可享受減征企業所得稅、免征增值稅、營業稅等稅費減免和失業保險費政策。
三是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對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辦的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從事靈活就業的,給予一定的社保補貼;具備享受支農惠農、小微企業扶持政策條件的納入扶持范圍;經工商登記注冊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經工商登記注冊的,可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同等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
四是強化返鄉創業金融服務。運用創業投資類基金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加快發展村鎮銀行、農村信用社和小額貸款公司,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有針對性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對返鄉創業人員的信貸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給予創業擔保貸款。
五是完善返鄉創業園支持政策。允許地方安排相應的財政引導資金;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金融支持;引導有關方面安排對口支持項目,放寬創業園用地用水用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