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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展門戶網訊(實習生金慧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的《人口和社會發展報告2014——人口變動與公共服務》,梳理了1984—2013年中國生育政策。1984年4月13日,中央轉發了《關于計劃生育情況的匯報》的七號文件,文件要求進一步完善當前計劃生育工作的具體政策。主要是:在農村繼續有控制地把口子開得稍大一些,按照規定的條件,經過批準,可以生二胎;堅決制止大口子,即嚴禁生育超計劃的二胎和多胎;嚴禁徇私舞弊,對在生育問題上搞不正之風的干部要堅決予以處分。這即所謂1991年5月1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根據實際生育控制能力與政策間的差距,實事求是地做出了《關于加強計劃生育工作嚴格控制人口增長的決定)。切合實際地將1991-2000年人口計劃控制目標定在年均自然增長率為12. 50‰以內,即總人口2000年年末控制在13億人以內。
2000年3月2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穩定低生育水平的決定》提出在實現了人口再生產類型的轉變之后,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務將轉向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并進一步提出了人口與發展綜合決策、穩定現行的生育政策、綜合治理人口問題、國家指導與群眾自愿相結合、整體推進與分類指導相結合、以人的全面發展為中心等計劃生育工作的基本方針。
2001年12月29日,頒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劃生育法》(2002年9月1日施行),將原有的政策性規定法律化為,“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p>
2006年12月17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中發[2006 ] 22號)明確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道路: “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既要堅持多年來行之有效的基本經驗,又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不斷豐富和發展中國特色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思路、內涵和途徑。要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優先投資于人的全面發展,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質,改善人口結構,引導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促進人口大國向人力資本強國轉變,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