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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卡遜出版“寂靜的春天”,給傳統發展模式敲響了警鐘。
1972年,羅馬俱樂部公布首份報告《增長的極限》。
1972年,聯合國人類環境大會在斯德哥爾摩發表《人類環境宣言》。
1983年,聯合國成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布倫特萊委員會)。
1987年,聯合國在東京通過布倫特萊報告《我們共同的未來》。
1992年,聯合國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環境與發展世界首腦會議,
簽署《里約宣言》和《21世紀議程》等重要文件。
1994年,中國在世界各國中第一個發布中國《21世紀議程》。
1996年,中國正式將可持續發展列為國家戰略。
1997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三次締約方大會在日本京都通過《京都議定書》。
2000年,聯合國千年首腦會議,189個國家簽署《聯合國千年宣言》。
2002年,聯合國通過《約翰內斯堡可持續發展承諾》和《可持續發展世界首腦會議執行計劃》。
2012年,聯合國Rio+20在巴西通過成果文件《我們希望的未來》。
2013年,聯合國授權成立可持續發展目標開放工作組(OWG),擬定新的全球可持續發展目標。接替到期的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MDGs)。
2015年,7月聯合國經社理事會發布千年目標最終報告。8月,193個成員國通過OWG目標。9月召開特別峰會批準后發展議程。
(中科院《世界可持續發展報告》研究組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