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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京市國土局聯合市住建委發出公告,11月9日,北京將全面啟用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房屋、林地等不動產登記職責統一交由市國土局承擔,不動產的管理職責仍由原相關部門承擔。市國土局特別提醒,啟動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后,原有登記機構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和制作的不動產登記簿繼續有效,并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權利不變動,簿證不更換。也就是說,居民手里的老房本——房屋產權證將繼續有效。
不動產登記全歸市國土局
以前的不動產登記,由市、區縣不同的部門負責。如辦理房屋登記,由各區縣的住建委負責。
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后,北京各相關部門分工將按照不動產管理職責和登記職責予以區分,同時建立相應的協調機制。將市、區縣相關部門承擔的土地、房屋、林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等不動產登記職責予以整合,統一交由市國土局承擔,但上述不動產的管理職責仍由原相關部門承擔。同時,市國土局,市住建委、市園林局、市農委等單位作為市不動產登記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將會進一步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其中與群眾關系最為密切的房屋登記,涉及市國土局的登記職責與市住建委管理職責的分工。主要分工如下:網簽、限購、存量房交易平臺、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含登記、解除、變更備案)、交易資金監管、商品房現房銷售備案、現房網簽及注銷手續、存量房房源核驗、存量房網簽及注銷手續、房產測繪(含預測和實測)成果審核、預查封及網簽數據查詢等房屋交易管理工作仍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
不動產登記,不動產登記檔案管理,不動產登記信息檔案查詢,不動產查封,因不動產登記引起的行政訴訟、行政復議、信息公開,各類歷史遺留及疑難登記問題的處理等工作由市國土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