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共產黨帶領全國人民持續向貧困宣戰。經過改革開放30多年來的努力,我國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扶貧開發道路,使7億多農村貧困人口成功脫貧。黨中央、國務院近年來高度重視扶貧工作,把扶貧開發工作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提出和實施了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新方略,制定了一系列力度大、針對性強的重大舉措。那么,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在確定的扶貧對象上經歷了哪些轉變?如何做到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保證貧困戶有人幫、有人扶?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李國祥對此進行了詳細的解答。
李國祥指出,回顧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扶貧工作,國家在確定的扶貧對象上經歷了多次轉變。
20世紀80年代中期,國家扶貧主要針對縣級貧困區域。2001年國家扶貧重點對象轉向15萬個村級貧困區域,實施整村推進扶貧。
2011年國家劃定了14個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進行重點扶貧。這種以區域為對象推進扶貧工作,實踐表明有助于在短期內集中政策和資金資源,有助于改善發展的基礎條件,有助于讓有能力的貧困人口盡快脫貧。同時,我們看到,一些地方為了爭取到國家貧困縣或者貧困村或者貧困地區而放“鞭炮”的時候,農村仍然有幾千萬人口需要脫貧,可見公共的和社會的資源配置在扶貧脫貧方面存在的錯位,需要新思想。
李國祥表示,如果說過去國家確定的扶貧對象往往以區域為主,而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精準扶貧思想的最大突破點體現在扶貧脫貧對象由區域轉到精準的貧困家庭和貧困人口。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思想讓扶貧攻堅明確了方向和任務,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指導意義。
習近平于2015年6月在貴州提出,扶貧工作要做到“切實落實領導責任、切實做到精準扶貧、切實強化社會合力、切實加強基層組織”,“扶貧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精準、脫貧成效精準”。
扶貧必須精準識別工作的對象,真正弄清楚扶持誰,讓誰脫貧,既要把現有的貧困家庭確定出來,又要把已經脫貧的家庭退出去,把返貧的家庭納為幫扶對象。這是精準扶貧和脫貧的基礎性工作。只有精準識別了扶貧對象,才可能確保扶貧資金、扶貧資源和扶貧力量精準配置到戶到人。
按照習近平總書記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思想,就要求創新體制機制,組織動員并整合扶貧資金,把專項扶貧資金、相關涉農資金和社會幫扶資金捆綁集中使用,推動扶貧開發項目與行業重大項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試點安排相銜接,扶貧開發與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新型城鎮化、特色產業發展、新農村建設融合起來,既作用于地貧困地區,更要作用于貧困家庭和貧困人口,這樣才能加大扶貧投入,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果。為此,要組織動員并整合人才和人力資源,集中貧困地區貧困人口的脫貧,在貧困鄉建立扶貧工作站,在貧困村選派好第一書記、建設好駐村工作隊,配合村兩委落實幫扶措施和幫扶責任,保證貧困戶有人幫、有人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