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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近日發布,《綱要》中提出,要加大環境綜合治理力度,創新環境治理理念和方式,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強化排污者主體責任,形成政府、企業、公眾共治的環境治理體系,實現環境質量總體改善。
《綱要》中提出,要深入實施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制定城市空氣質量達標計劃,嚴格落實約束性指標,地級及以上城市重污染天數減少25%,加大重點地區細顆粒物污染治理力度。構建機動車船和燃料油環保達標監管體系。提高城市燃氣化率。強化道路、施工等揚塵監管,禁止秸稈露天焚燒。加強重點流域、海域綜合治理,嚴格保護良好水體和飲用水水源,加強水質較差湖泊綜合治理與改善。推進水功能區分區管理,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80%以上。開展地下水污染調查和綜合防治。實施土壤污染分類分級防治,優先保護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安全,切實加強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監管。
《綱要》中提出,要大力推進污染物達標排放和總量減排。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完善污染物排放標準體系,加強工業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公布未達標企業名單,實施限期整改。城市建成區內污染嚴重企業實施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開展全國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改革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擴大污染物總量控制范圍。在重點區域、重點行業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控制,全國排放總量下降10%以上。對中小型燃煤設施、城中村和城鄉結合區域等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工程。沿海和匯入富營養化湖庫的河流沿線所有地級及以上城市實施總氮排放總量控制。實施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改造。
《綱要》中提出,要嚴密防控環境風險。實施環境風險全過程管理。加強危險廢物污染防治,開展危險廢物專項整治。加大重點區域、有色等重點行業重金屬污染防治力度。加強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和健康風險評估能力建設。推進核設施安全改進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強化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體系和能力建設。
《綱要》中提出,要加強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城鎮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完善收運系統,提高垃圾焚燒處理率,做好垃圾滲濾液處理處置;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建設改造,推進污泥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實現城鎮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全覆蓋和穩定達標運行,城市、縣城污水集中處理率分別達到95%和85%。建立全國統一、全面覆蓋的實時在線環境監測監控系統,推進環境保護大數據建設。
《綱要》中提出,要改革環境治理基礎制度。切實落實地方政府環境責任,開展環保督察巡視,建立環境質量目標責任制和評價考核機制。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跨地區環保機構,推行全流域、跨區域聯防聯控和城鄉協同治理模式。推進多污染物綜合防治和統一監管,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實行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建立健全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嚴格環保執法,開展跨區域聯合執法,強化執法監督和責任追究。建立企業環境信用記錄和違法排污黑名單制度,強化企業污染物排放自行監測和環境信息公開,暢通公眾參與渠道,完善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實行領導干部環境保護責任離任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