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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之間日常聚會,喝個小酒增進感情是一件很愉快的事,但是喝酒應當適量,語言應該理智,不然因為言語不和沖動之下打架,不僅會造成身體的傷害,也損害了朋友感情。如今已在看守所的于某為自己酒后的沖動行為悔不當初。
事情還得在一場朋友聚會說起。當日晚上,于某、紀某等人在海陽旅游度假區某村朋友臧某家中吃飯,因為大家都是相熟不錯的朋友,談話氣氛比較熱烈,大家喝了不少酒。飯后,大家在臧某家中喝茶繼續聊天,但是因為酒喝的比較多,言語之間慢慢出現矛盾,于某和紀某因一件小事發生分歧,言語之間互不相讓,爭執越來越激烈,于某借著酒勁對紀某辱罵了幾句,紀某不甘示弱回頂了于某兩句,于某認為自己丟了面子,一時氣憤,在紀某鼻部打了一拳,造成紀某鼻部受傷出血。經法醫鑒定,受害人紀某鼻部損傷已構成輕傷。
案發后,海陽市公安局旅游度假區派出所民警及時介入調查,依法將犯罪嫌疑人于某抓獲,于某如實供述了其故意傷害紀某的犯罪事實。現犯罪嫌疑人于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市民:打架在法律上稱為毆打他人或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按照法律規定,一般可處以拘留或者罰款。如果毆打他人經法醫鑒定,受害人的傷勢為“輕傷”或“重傷”,犯罪行為人可判有期徒刑。在日常生活中,切莫一言不合就動手,否則一拳下去不僅要承受經濟的代價,也會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