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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訊 (通訊員 楊維斌 朱天璇 記者 羅雙江)南京市民王先生將車子停在自家小區路邊,結果被人砸了。讓人意外的是,雖然警方破案將肇事“黑手”抓獲,但王先生卻同樣被罰了款,這是怎么回事?
5月22日上午,南京紅山派出所接到市民王先生報警,稱其小區內有多輛車被砸。民警趕到現場看到,果然一片狼藉,好幾輛車受損嚴重,車里、地上到處都是碎玻璃,有好幾輛車的車主站在自家車子旁邊查看情況。
經民警現場查看清點,一共7輛私家車被砸壞。不過經車主確認,車里面東西都沒有丟。“這些私家車都是毫無規律地停放在小區入口這邊,嫌疑人砸了車但沒有拿走車里的物品,我們判斷很有可能是砸車泄憤。”民警告訴記者。通過查看小區監控,物業保安很快辨認出砸車人是小區業主金某。很快,民警來到金某住處將其控制。經審查,金某承認自己因泄憤砸壞小區多輛私家車。原來,事發當晚金某從外面回到小區,找了一圈都沒找到停車位,于是便將氣撒在了停放路邊的車上,將一排車的車玻璃全都砸碎。
目前,金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他還將賠償受損車輛的損失。不過,讓人意外的是,王先生也受到了處罰。當然,并非警方對其處罰,而是其公司。記者了解到,王先生被砸壞的車是一輛寶馬5系轎車,但這輛車并非他的。“王先生是一家二手車行的工作人員,車子是客人放在店里寄賣的。為了方便自己上下班,王先生便偷偷將寄賣的車子作為代步工具。”紅山派出所副所長李利春告訴記者,此前一直沒有出過事,但沒想到這次被人砸了。根據王先生公司的規定,王先生不僅要寫一份檢討書,還要支付相應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