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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立鵬 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美國所副研究員
近日,美國宣布對華價值3000億美元輸美產品加征10%關稅后,誣陷中國“盜竊知識產權”、“強迫技術轉移”的雜音再起。試圖為美方背信棄義、出爾反爾,升級貿易摩擦找借口、編理由,美化自身的貿易霸凌行為。
2018年美對華“301調查報告”中,荒謬地指責中國所謂的“強迫技術轉移”,并把其作為對華發動經貿摩擦的重要借口和依據。指責中國利用所有權限制、行政審批和許可,強迫美國企業向中國轉讓技術。當前,美國仍在該問題上混淆視聽,扭曲基本事實:
一是中美技術合作基于自愿基礎。過去40年,伴隨中國經濟崛起,市場規模不斷擴大,美國企業紛紛在華投資建廠、設立分支機構。意在搭上中國高速發展便車,擴展產業鏈布局,實現規模效益,延長產品生命周期。他們主動與中國企業建立合作關系,自愿簽訂契約合同,完全出于商業自愿行為。指責中國政府強迫美國企業轉移技術更是無稽之談,中國商務部《關于中美經貿摩擦的事實與中方立場》早已明確表態:“把原本雙方自愿的交易活動歪曲為強制技術轉讓,這既不符合歷史事實,也是對契約精神的背棄。”
二是兩國企業均從合作中獲益。美方指責中方強迫技術轉讓導致美國企業利益受損更是站不住腳。美國跨國企業在研發新技術的同時,不斷向中國等新興市場輸出標準化甚至是落后的技術,以延長產品周期,盡可能依靠舊技術獲得更大利潤,分攤研發成本,這是美國先進企業慣用的商業模式。美國企業獲取更大的利潤,中國經濟增長也獲得了積極動力,這是雙贏的結果,不是你死我活的零和博弈局面。據美國國會研究局報告統計,早在2015年美國跨國企業在華(大陸地區)子公司實現銷售收入4800億美元。美國在華企業不僅沒有吃虧,而且還在年年大賺。
三是美國對中國大幅放寬投資準入的努力選擇性失明。2015年和2017年中國兩次修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大幅削減限制性措施。2018年,中國首次發布《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在22個領域推出了新的開放措施。中國深入推進改革開放的意志是堅定的,決心也是世人有目共睹的。但美國刻意忽視中國所做的一切努力,仍在抨擊中國所謂的投資壁壘和限制。同時,美國自身卻反其道而行之,2018年推出《外商投資風險審查現代化法》,以國家安全為由,從緊從嚴加大對外資審查力度,目標直指中國,對中國企業赴美投資“關城門、拉吊橋”。雙重標準凸顯美國的貿易霸凌丑惡嘴臉。
值得深思的是,為什么美國要頻頻以強迫技術轉移抹黑中國?筆者認為,美國或有三重考慮:
第一,獲得現實經濟利益。伴隨中國經濟日益崛起,科技快速進步,部分美國在華企業以往依靠落后技術,大賺多年的“好日子”正在逝去。中國科技企業日益強大,與美在華企業同質性競爭加劇。許多美國企業已經感受到現實的生存壓力和威脅。美國希望以強迫技術轉移為由,保持美企技術優勢,加重中國企業學習成本,延長“好日子”,獲得更多現實經濟利益。
第二,進一步打開中國市場。美國對華經貿強硬派,欲以技術轉移為借口,迫使中國在外國所有權限制、行政審批和許可程序等方面大幅修改,做出與中國經濟發展水平不相適的市場大幅開放,獲得在華長久經濟競爭優勢。
第三,遏制中國經濟崛起戰略考慮。面對中國的快速發展,美國已經出現戰略不適、心態失衡。USTR明確指出,在“中國制造2025”相關行業,中國“強迫先進技術轉讓”更為明顯。這意味著,美國要打壓中國戰略新興行業,拖慢中國科技快速進步勢頭,把中國牢牢釘在全球產業鏈的中低端,進而達到遏制中國經濟崛起的戰略目的。
由此可見,美國對華一波波“強迫技術轉移”抹黑,缺乏基本常識、扭曲事實真相。美國并非無知,而是主觀故意。背后多重目的,更需要高度警惕。(觀點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