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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是教育的開端,關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和家庭的幸福安寧。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家庭教育促進法,新法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每一個“熊孩子”的背后,幾乎都站著一對失敗的父母。鑒于家庭教育對孩子成長的深刻影響,家庭教育促進法的出臺贏得了公眾的普遍支持。作為一名中學教師,聽到身邊不少同事發出了由衷的歡呼。
“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 隨著我國社會轉型速度加快,傳統的家庭結構和功能發生深刻變化,家庭教育存在的問題日益凸顯。家庭教育促進法的出臺,以法律方式界定了家庭教育的內容,在法律層面明確家庭教育不僅是“家事”,還是重要的“國事”。家庭教育固然需要全社會共同關注,但學校和家庭配合無疑是關鍵所系。長期以來,學校和教師都十分重視家校溝通,引導家長做好家庭教育。很多教師常常不無戲謔地調侃自己不僅要教育學生,更要教育家長。
盡管多數家長積極配合教師工作,力求家校合力共同教育孩子,但也有少部分家長令老師們十分無奈:一種是不知道怎么教育孩子,但又不愿意聽取(或聽不進)老師的建議,出了問題就怪罪學校和老師;另一種則是家庭教育主體責任意識不強,甚至干脆撒手不管的。無論是不會管還是不想管,或者兼而有之,最大的受害者最終都是孩子。
面對上述類型的家長,老師苦口婆心地做再多的工作,都難有成效。雖然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也要求監護人承擔義務、履行教育職責,但畢竟不是專項立法,缺乏具體細則。家庭教育促進法出臺之后,這種情況有望得到改觀。新法不僅從家庭責任、國家支持、社會協同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更對于家庭教育的內容和方式等給出了引導性的規定,并建立了一套工作機制進行推動。
舉例而言,不履行、不正確履行家庭教育責任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僅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公檢法機關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未成年人存在嚴重不良行為或者實施犯罪行為的,還要根據情況對監護人予以訓誡,并可以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生而不教、教而不當的家長該醒醒啦!
孩子身上出現的問題,往往是父母教育不當的結果。誤入歧途的“熊孩子”,與“熊家長”密不可分。近日,媒體披露內蒙古巴林左旗一個平均年齡只有17歲的惡勢力團伙,就頗具警示意義。該團伙19名被告人(有8人在案發時尚未成年),在不到兩年的時間里實施強奸犯罪45起。現年23歲的主犯王嶺被控強奸29名女性,其中28人未成年,且有10名被害人為14歲以下的幼女,令人發指。
據媒體分析,該團伙中有多人來自離異家庭,抑或父母常年在外務工,家庭教育缺失是這些誤入歧途的年輕人共同的特征。“小惡魔”并非天生的,也不是突然長成的,如果在成長過程中家庭教育能及時發力,給予正確引導,情況或許就會截然不同。
家庭教育從“家事”上升為“國事”,當然離不開全社會共同發力。為此,家庭教育促進法規定了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職責,并鼓勵高等院校開設家庭教育課程,培養家庭教育專業人才,還要求將家風建設納入單位文化建設,支持職工參加家庭教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