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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6日電(記者田曉航)自今年8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完成修改以來,我國多地相繼啟動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改工作。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北京、四川、江西等20余個省份完成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口計生條例修改,增設育兒假、延長產假等生育支持措施成為亮點。
記者梳理各省份修改后的人口計生條例發現,在假期保障方面,各地主要措施包括增設育兒假、延長產假、婚假,以及增加陪產假、護理假等。
例如,育兒假方面,四川、浙江等地的條例規定,3歲以下嬰幼兒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計10天的育兒假。一些省份支持力度更大,例如,安徽省的條例規定,在子女六周歲以前,每年給予夫妻各十天育兒假。
產假、陪產假等方面,山西省的條例規定,女方在享受國家和本省規定產假的基礎上,獎勵延長產假六十日,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日;北京市的條例規定,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延長生育假六十日,男方享受陪產假十五日。
在生育登記服務等方面,一些省份修改后的人口計生條例明確出臺支持生育的規定。例如,江西省的條例明確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江蘇省的條例規定,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并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
“對于生育成本要有合理分擔機制,政府應發揮主導作用。”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司司長楊文莊說,在完善產假等生育假期制度的同時,放心便捷的托育服務、家庭育兒津貼、企業稅費減免等相關配套措施要及時跟上,各級政府應加大生育支持力度、有所作為,積極投資于人口、家庭、生育領域,保護婦女兒童權益,多措并舉,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