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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科技創新成果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綜合能力是一個國家科技競爭力的最終體現,金融是加快科技創新、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加速器。我國正處于經濟轉型升級與新一輪技術革命的交匯期,科技創新與金融創新的互動機制成為當今中國學術界、金融機構和政府部門關注、研究的重要議題。本文基于科技與金融融合發展的基本邏輯和核心問題,將創新鏈劃分為?5?個階段,分析不同階段科技創新、產業發展和資本運行的特征,探討科技與金融融合發展的規律。
科技與金融融合推動了現代產業的發展
科技與金融融合發展的歷史回顧
人類歷史上每一次工業革命都源于科技革命,成于金融革命。以蒸汽機、電力技術和晶體管發明為代表的?3?次工業革命,給人類社會經濟增長帶來轉折點,經濟進入持續增長階段。
18?世紀中后期,以蒸汽機的發明和應用為標志的第一次工業革命在英國發源。作為世界上首家建立中央銀行的國家,英國形成了由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構成的銀行融資體系,推動了機械制造、冶金等資金密集型產業的井噴增長,在資金與技術雙重推動下英國成為?19?世紀全球頭號強國。19?世紀末,蒸汽動力被電力和燃油動力代替,傳統銀行融資模式無法有效推動資本的市場化流動及股權的有效配置,美國率先建立以投資銀行為主體的市場主導型金融體系,有力地推動了電氣化革命,助力其成為?20?世紀全球頭號強國。20?世紀?60—70?年代,與前兩次工業革命的標志性行業不同,主導第三次工業革命的科技企業具有研發周期長、不確定性大的特征,在量產環節投入巨資的投資銀行模式,與信息技術高風險、高回報、輕資產的特征難以很好匹配。20?世紀?70?年代中后期,美國風險投資行業應運而生并高速發展,成為推動產業發展的重要金融形態。它們在?20?世紀?70—80?年代開始投資半導體、軟件和互聯網等高科技企業,塑造了今天的美國硅谷,促進了信息產業的迅速成長并成為美國經濟的新支柱。
科技與金融的融合發展推動了產業升級,也有力地助推了技術創新的能力和效率。金融資本解決了技術產業化所面臨的瓶頸問題,助力技術的大規模生產和運用,還同時助推了下一輪技術的創新、迭代和突破。每一次金融浪潮不僅創生了新型金融機構,還改變了金融機構對待風險的態度。如今,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和人工智能技術推動的第四次工業革命正在引發生產與服務數字化、智能化的全新革命,未來金融還將以何種形式撬動新興生產力,是新時代科技與金融融合需要探索的關鍵問題。
科技與金融融合發展的理論思考
目前,學界對科技與金融融合發展的內涵及具體形式都尚未形成共識,相關學者從不同的角度開展研究,提出了不同的觀點。隨著科技創新模式和金融工具不斷變化,科技與金融融合發展的相關理論也不斷發展和豐富。1912?年出版的《經濟發展理論》一書中,熊彼特以“創新”概念構建了一種與主流經濟學迥異的經濟理論,被認為是科技與金融融合發展研究的源頭,突出了金融對創新的支持作用。2002?年,英國經濟理論學家卡洛塔·佩雷斯(Carlota Perez)在《技術革命與金融資本》專著中,基于對?5?次技術革命的研究,提出金融活躍對促進技術革命發展起到關鍵作用。在國內,一些學者聚焦科技與金融融合相關理論開展深入研究,各地科技與金融融合的實踐探索也快速推進。房漢廷從創新的視角,提出科技金融是一種創新活動,是一種技術—經濟范式,是一種科學技術資本化的過程,也是一種金融資本有機構成提高的過程。從金融促進科技發展的角度,有學者提出科技金融是促進科技開發、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與金融服務的系統性、創新性安排,是國家科技創新體系和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自?19?世紀中期第二次工業革命以來,科學、技術、經濟日益一體化。進入?21?世紀,世界范圍內呈現出科技與產業融合發展態勢,各國越來越多地開展目標導向的基礎研究,基礎研究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周期大幅縮短。隨著基礎研究與產業發展周期的不斷縮短,基礎研究與產業技術創新的關系也不再是線性發展,金融資本對創新的支持和結合不再局限于產業技術創新階段,而是向創新鏈前端延伸。搶占創新鏈前端的制高點成為各國競爭的焦點,也成為研究者關注的重點內容。本文認為,科技與金融融合發展是基于科技發展規律和資本運行規律的創新,既有利于促進科技發展,也為金融資本找到新的利潤增長空間。
科技與金融融合發展的邏輯框架
科技與金融融合發展的基本問題
科技與金融融合是科技創新資本化的過程,其本質是金融資本將科創成果孵化為財富創造工具。在這一過程中,科技創新規律與資本運行規律的結合,以及政府宏觀管理與市場作用機制的結合是基本問題。
科技創新規律與資本運行規律的有機結合,要求生產要素組織模式的調整與先進的科學技術創新協同,形成科技、產業與金融的良性互動。科技和金融以一個融合的整體發揮作用,兩者融合的目的是充分發揮不同屬性資金的力量,加快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同時金融資本獲取高附加值回報,最終耦合成一種新產業和新的社會經濟組織模式。金融資本在創新鏈各個階段發揮的作用不同,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是產業的源頭,技術研發是產業技術的起點,這些環節研發周期長、風險大,具有非常大的不確定性,不受金融資本青睞,但其最需要穩定的資金支持。因此,從國家層面看,要發揮政府政策和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優化技術和資金配置,把更多社會資金吸引到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和技術研發等創新過程中,通過制度安排,讓創新活動的利益相關者,包括技術生產者、資金供給者和企業經營者,共同分擔創新成本、共同分享創新成果,為科技與金融的有機融合打好基礎。
政府與市場在創新的不同環節,扮演的角色和發揮的作用不同,需要及時轉換角色和有效配合。科技與金融融合既需要完善的市場環境,也需要有效政策支持,具有較強的政策屬性。一方面,科技創新活動鏈條較長,金融與科技的相關主體之間信息不對稱,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市場失靈。要在科技和金融之間建立起穩定、有效的風險分擔和收益分享機制,就需要堅持有為政府與有效市場更好結合的原則。另一方面,根據德國經濟學家李斯特的“幼稚產業保護論”,國家應對初創時期的新興產業采取適當的保護扶持政策,提高其競爭能力。產業發展初期需要政府給予一定的政策和資金支持,產業技術到達一定成熟度后社會資金再發揮主要作用,市場才會對企業技術創新方向、路線選擇、要素價格、各類創新要素配置起到主導性作用。在市場能充分發揮作用的領域減少政府直接干預,在市場失靈領域政府發揮彌補、引導作用,為公共產品與公共服務指引方向。
科技與金融融合的邏輯框架
基于科技創新規律與資本運行規律,以及政府與市場在科技與金融融合過程中的角色作用,本文建立了科技與金融融合發展的邏輯框架(圖1)。一項技術從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技術研發、產品開發到市場應用,完成其產業化的過程;同時,在技術研發、產品開發和市場應用中產生的科學技術問題,再反饋到基礎研究端,開始新一輪的科技創新和新一輪技術產業化過程,形成了一個“端到端”的螺旋式上升的創新鏈。創新鏈各環節的創新主體、成果產出、時間周期和風險都不相同,按照市場規則運行、具有逐利本性的金融資本對各環節的喜好也不同,根據創新鏈不同階段的特點和可能投入資金的屬性,來設計恰當的資金配置方式,構成了科技與金融融合發展的基本邏輯。
從整個創新鏈的視角來看,傳統的金融資本不能滿足新一輪產業變革不同創新階段的資金需求。創新鏈視角的資金來源與投入目標更加多樣化,資金來源既包括政府,也包括個人、企業、投資機構等主體;資金投入目標既包括追求長期收益或短期收益的投資,也包括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慈善捐助。因此,在下面的分析框架中,對于創新的資金投入,采用了財政資金和社會資金的概念。社會資金指財政資金之外的所有資金投入,既包括微觀經濟主體以營利為目標的投資,也包括慈善捐助。
國內外理論界和實務界,對于金融沒有一個共識的概念界定。廣義的金融是一切貨幣收支關系的總稱,包括?3?個方面:政府的貨幣資財及其管理,即“國家財政”;工商企業的貨幣資財及其管理,即“公司理財”;個人的貨幣資財及其管理,即“個人收支”。狹義的金融指各種類型的融資。基于此,在創新鏈分析視角下,本文對于金融的內涵采用了更廣義的界定。
基礎研究階段。該階段以探索未知領域為目標,主要任務是提出新問題、發現新現象、認識新規律、建立新理論,以及拓展新的認知疆域。基礎研究既包括自由探索的基礎研究,也包括需求導向和目標導向的基礎研究。創新主體是高校和科研院所,由科學家主導。基礎研究的成果產出通常為論文,理論突破一般需要?5—10?年甚至更長時間。這個階段創新周期長,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很難看到由科技帶來的直接收益,所需資金一般由政府支持為主、社會資金補充,資金為公益屬性,需要積極探索社會公益性慈善捐贈形式,與國家財政資金形成互補。
應用基礎研究階段。該階段是技術發明的過程,聚焦未來新興產業發展中前瞻性技術、行業共性技術和關鍵核心技術。從技術成熟度的角度,處于技術成熟度?1—3?級。創新主體是高校和科研院所,行業領軍企業也會參與研發目標的確定。研發周期仍然較長,具有較高的不確定性,金融資本還很難看到產品的應用前景,這個階段所需資金一般需由財政資金支持,同時需要財政資金與社會資金的協同。例如,采用政府和企業聯合設立科研基金的形式,支持應用研究、關鍵技術攻關,提高科學研究與共性技術供給效率。
技術研發階段。該階段是技術產品化的過程,目標是產出產品原型,新的技術在模擬環境中完成了模型演示,需要進一步培育成熟再進行轉化,處于技術成熟度?4—6?級,技術研發階段周期一般?3—5?年。創新主體是中小型科技企業或大型企業的研發部門,由具有工程經驗的技術專家主導,科學家參與;這個環節研發周期仍然較長,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有產品預期應用和收益前景,社會風險資金開始投入。這一階段的創新投入以社會資金為主,資金屬性為商業屬性,但因為風險仍然較大,周期較長,需要財政資金引導,幫助市場確定未來產業前景。
產品開發階段。該階段基于成熟的技術,實現產品創新和商品化過程,周期?1—2?年。這個環節研發周期不長,技術的應用前景明確,是金融資本實現增長的階段,以社會資金為主,資金屬性為商業屬性。創新主體是科技產品的生產和制造企業,由工程師主導,用戶參與。在這個階段,政府要完善創新環境和創新政策,支持新興產業或國家急需產業的發展。
市場應用階段。該階段是技術市場化的過程,基于用戶使用數據形成新的應用需求,為產品迭代和技術升級尋找新方向。這一階段是金融資本實現收益的階段,創新資金由社會資金主導,資金屬性為商業屬性。政府通過相關創新政策,如首臺套政策,助力新技術的市場推廣。
中國科技與金融融合演化的進程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科技與金融融合對轉化科技成果、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國科技與金融融合的發展歷程是科技與金融不斷創新,形成耦合體系的過程。根據當前現狀和發展趨勢,參考已有研究成果,中國科技與金融融合的歷程可分為?3?個階段。
政策引領下的科技與金融互動
我國科技與金融融合始于科技創新快速發展的大背景。1979?年,鄧小平同志在全國各省(區、市)書記座談會上提出銀行要成為發展經濟、革新技術的杠桿;1985?年,我國首筆科技貸款發出;1992年,中國科技金融促進會成立,成為中國科技與金融融合發展開啟的重要標志;2006?年,《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明確指出,要實施促進創新創業的金融政策,科技與金融融合成為國家創新體系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之一。始于?20?世紀末的風險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對技術轉移和科技型企業的發展,乃至新興產業的形成與發展功不可沒,各政府部門也為促進科技創新提供了相應的金融制度安排。這一階段科技金融服務集團、科技金融服務中心等平臺型組織也不斷建立。
科技與金融有機融合體系逐漸形成
十八大以來,科技與金融兩大系統之間深度合作,科技與金融的關系由科技要素、金融機構和金融工具的松散集合,轉變為有機協同的體系。2013?年,《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從國家層面確定了產業鏈、創新鏈和資金鏈“三鏈”融合發展的基調,社會資金支持科技發展的步伐明顯加快。商業銀行參與科技創新實現了突破性發展。十九屆五中全會后,科技金融寫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科技與金融融合發展向縱深推進。這一時期,科技創新帶動了相關產業的快速轉型升級,為金融市場提供了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和利潤增長的新動力,科技與金融融合發展體系逐漸成形。
科技與金融融合的良性生態持續優化
中國的金融資本發展時間較短,尚未形成在第三次工業革命中對信息科技等輕資產投資的金融慣性,這就更有利于構建科技與金融融合的新模式。第四次工業革命以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為代表,科技企業面臨第三次工業革命中技術研發周期長問題,同時需要大筆資金解決如第二次工業革命中面臨的量產問題,這對金融模式創新提出了更迫切的新要求。金融系統必須適應第四次工業革命帶來的科技和產業創新的新模式,在創新價值鏈的不同階段持續提供不同規模和類型的金融支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在?2022?年經濟工作會議上強調,要實現科技、產業、金融良性循環。《“十四五”時期完善金融支持創新體系工作方案》提出要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金融科技發展規劃(2022—2025?年)》中指出,中國人民銀行將通過科技創新再貸款向金融機構提供低成本資金。面向第四次工業革命,我國有更大的機會和更多的可能性,促進各創新主體與金融資本構成新的生態體系,提高中國未來的創新速度和創新效率。
推進中國科技與金融融合發展的建議
基于科技與金融融合發展的基本邏輯和演化規律,政府與市場應形成合力,在創新鏈的不同階段發揮各自作用,既要在創新鏈前端加強社會資金、政府財政的投入,也要共同建立面向科技創新的金融服務體系,營造創新導向的投資服務環境,為進一步推進我國科技與金融融合發展提供有利條件。
完善社會資金投入創新鏈前端的體制機制
打通社會資金投入科技創新前端的渠道,增強未來技術儲備,對提升創新驅動發展能力至關重要。我國要完善科技計劃管理的基礎制度,在重大科技項目選題上,以需求為導向,建立企業專家與學術專家共同參與的需求征集和科學技術問題凝練機制。建立面向關鍵核心技術和產業共性技術攻關的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多元化投入新機制,鼓勵構建產學研協同創新聯合實體,促進應用研究、共性關鍵技術研發與產業鏈深度融合。支持政府科研機構設立“科技慈善基金會”,專門為基礎研究、公益性研究及科學家群體等募資,給予捐贈者適當的稅收優惠和社會榮譽,調動企業和高凈值人群投入基礎研究的積極性。
發揮政府財政投入的創新引導作用
政府財政要恪守公共資金定位,避免與社會資本爭利現象。政府創業投資基金要堅持“投科、投早、投長”的功能定位,建立包括人才吸引、創新生態培育等多維度的政府創業投資基金績效評價體系,與市場化產業投資基金形成互補并相互銜接。要重視市場化創業投資母基金的發展,使其與“國家隊”形成合力,共同支撐企業開展原創性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在需要長期、大規模資金投入的創新領域,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的作用,增設政策性銀行,或在現有政策性銀行、開發性銀行內部設立專門的事業部。
建立面向科技創新的金融服務體系
科技與金融融合必須立足于科技創新活動的規律,形成協同效應。針對創新鏈不同環節的資金需求特點,金融機構要設計差異化的科技與金融融合模式,開展全技術周期、全產業鏈的金融服務,精準支持處于不同階段的科技型企業。對風險較高的初創期企業,鼓勵銀行試點貸款與股權投資相匹配或者債轉股的融資模式,使銀行對企業的金融服務更加多樣。在滿足監管要求、契合行業發展和市場需要的前提下,支持企業參與發起設立科技保險公司、科技證券公司等科技金融機構,政府財政以適當比例為高風險科技項目或成果轉化過程擔保,探索建立特色科技金融體系。
營造創新導向的投資服務環境
優化科技與金融融合的政策環境是調動相關主體積極參與的內在動力和制度保障。國家應建立符合創新特點和資金運作規律的稅收政策,建立“階梯式”創業投資稅收優惠機制,完善激勵科技捐贈的稅收優惠機制,加大投資可獲得的稅收優惠力度。知識產權運營機構要建立與金融界規范化的對話渠道和標準化的業務術語,形成適用于具體項目的基礎共識,保護和激勵社會資金投向科技創新。支持社會資金參與建設符合創新主體需求的綜合科技金融服務平臺,讓金融機構、金融市場看得懂科技企業潛在價值,緩解供需雙方信息不對稱、提高創新資源配置效率。
(作者:李穎明、王穎,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咨詢研究院、中國科學院大學 公共政策與管理學院;李倩 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咨詢研究院;《中國科學院院刊》供稿)